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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二十二日见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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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徭役。

城中的木石拆除、运送粮草、伤员、做饭、跟着官吏维持秩序等事务。

李邦华在天启年间接任毕自严为天津巡抚。

整顿兵备为各镇之首,因功擢升兵部侍郎。

所以,搞军事整备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而且,他自崇祯元年末就是京营提督。

京营上下的事情,他早就捋顺。

中午后,崇祯带着几个近臣,近加入的国子监祭酒孔贞运一起到城南的兵营中。

校场被隔开成一个个的区域。

青壮依次而来,靠右行走。

有几个从国子监新招募的监生充作的军中吏员不断的高喊:“招募辅兵,三餐管饱,一餐有肉,每日给粮3升,有没有人来?有没有人来?”

密密麻麻正在排队的青壮之中,不时有人心一横,跟着这些吏员走掉。

校场的标杆上,一连串的挂着用石灰腌制好的脑袋在风中摇摆着。

这都是今天上午刚杀的京营里的贪污官吏。

以大明朝官吏的尿性,自前几日昌平兵抵达,进城布防,备战开始,户部、少府大笔的物资发下来,他们怎么可能不贪?你怕不是在开玩笑。

崇祯的应对也很简单:杀头,抄家。

贪多少都给老子吐出来。

军中将校、吏员贪、杀!

京城各部的经办官吏贪,杀。

他早就和孙承宗、李邦华说好,拿人头震慑某些人。

不存在什么罪不至死、打板子、革职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

旁边有标语:贪一升粮,全家没下场,男头悬高粱,妻女去教坊。

又有:既往不咎,改过自新。

治病救人,惩前毖后!

崇祯在校场的路边默默的看着。

黄道周大概一路从宫中出来,看到城中百姓生离死别,又看到校场上有人为一口肉愿意去卖命,忍不住叹道:“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大明百姓的日子苦啊!

这要是经常有肉吃,谁不要命呢?

方正化带着几个御前侍卫,不大喜欢这个调调。

正要说话。

外头一个青衫小吏快步进来,向一个司吏汇报道:“城南有一个富户不愿意他儿子服徭役。”

朝廷如今的规定是: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的男子都在服役范围内。

这个规矩适用于所有人。

这个所有人的意思是,包括京中豪门里隐匿的丁口。

司吏不满的喝道:“你新来的?按照邦华公颁布的命令,免役钱加十倍,收一月。

速去!”

免役钱的算法是:一丁一日两升米,加十倍,预收一个月,即六石米。

优先收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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