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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墨子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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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墨子的宗教上两章所讲,乃是墨子学说的根本观念。
其余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非乐、非命、节用、节葬,都是这根本观念的应用。
墨子的根本观念,在于人生行为上的应用。
既讲应用,须知道人生的应用千头万绪,决不能预先定下一条“施诸四海而皆准,行诸百世而不悖”
的公式。
所以墨子说:
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
国家乱,则语之尚贤尚同。
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
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
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
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
故曰择务而从事焉(《鲁问》)。
墨子是一个创教的教主。
上文所举的几项,都可称为“墨教”
的信条。
如今且把这几条分别陈说如下:
第一,天志墨子的宗教,以“天志”
为本。
他说: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
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胜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
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
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
(《天志》上。
参考《天志》中、下及《法仪篇》)
这个“天下之明法度”
便是天志。
但是天的志是什么呢?墨子答道:
天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法仪篇》。
《天志》下说:“顺天之意何若。
曰:兼爱天下之人。”
与此同意)。
何以知天志便是兼爱呢?墨子答道:
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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