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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墨辩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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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墨辩论知识知识论起于老子、孔子,到“别墨”

始有精密的知识论。

《墨辩》论“知”

,分为三层:

(一)“知,材也。”

(《经上》)说曰:“知材。

知也者,所以知也。

而[不]必知(旧脱不字,今据下文“而不必得”

语法增)若明”

这个“知”

是人“所以知”

的才能(材才通)。

有了这官能,却不必便有知识。

譬如眼睛能看物,这是眼睛的“明”

,但是有了这“明”

,却不必有所见。

为什么呢?因为眼须见物,才是见;知有所知,才是知(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根”

)。

(二)“知,接也。”

(《经上》)《说》曰:“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这个“知”

是“感觉”

(Sensation)。

人本有“所以知”

的官能,遇着外面的物事,便可以知道这物事的态貌,才可发生一种“感觉”

譬如有了眼睛,见着物事,才有“见”

的感觉(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尘”

此所谓接,如佛家所谓“受”

)。

(三)“【知心】,明也”

(《经上》旧作恕。

今依顾千里校改)《说》曰:“【知心】,(旧皆作恕)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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