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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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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给授勋,咱尊称爵士,不是没原因的!

但是这就让英国足球看上去太可怜了,所以我们今天讨论范围更广阔一点。

托沙克和老罗布森真的是英式教练里的异类,你们看明明是英国人,但却能带技术派,不但英格兰混得开,在西甲也能混饭吃。

弗格森爵士其实也是个异类,他眼光高远,一心大陆化,可惜还失败了。

(为大陆化引进贝隆,引起和小贝之间的冲突——这是两人分歧的根源。

而贝隆水土不服。

多说一句,弗格森买的南美人里,无论国籍是阿根廷的,还是巴西的,又或者是乌拉圭的,就只有一个海因策踢了出来,还见鬼的想去利物浦!

他怎么不上天呢!

我又一总结,这三个英国人(老罗布森英格兰人、托沙克威尔士人、弗格森苏格兰人),在球员时期不但都是前锋,而且都踢得不错。

老罗布森差了点,但也是拿过联赛最佳射手的,现在看来也是萨拉赫、奥巴梅杨的水平啊[dogjpg]

托沙克当年在利物浦也是当了8年大腿的神锋,数据化一下就是场均05个进球,顶级数据了呗。

爵爷当年说,我踢球的时候,要是有贝克汉姆,我一赛季能进40个头球!

看老头都是自己吹自己的,咱都学着点xdd。

这三个都擅长培养新人,爵爷就不说了,一个c罗,以1当5,完胜巴斯比爵士养了曼联三圣,这能给他长脸一辈子,哪怕是进入墓地里,这都是一个教练的荣光!

因为身为教练,除了带队外,培养弟子是应有之义!

托沙克三次入主黑社会(皇家社会),也没少给他们培养新人,包括阿隆索在内,都受益匪浅。

其中龙哥也是牛逼,他19岁那年,黑社会都要保级了,他找到沙老头自荐,老头还让他当了队长,也是19岁的小队长啊,比托妞(托雷斯)和小法(法布雷加斯)差吗?

老罗布森呢?

他牛逼可不在于不但培养出了一堆球员,也不在于他顺带养了穆里尼奥和博阿斯这两个冠军少帅(穆里尼奥是他的翻译,博阿斯只是他的邻居,认识他的时候甚至不到17岁,就是一个键盘侠!

),而在于他曾经干了一份为期13年的工作,在这13年内,只买了14个人。

这什么概念啊!

老罗布森执教英格兰8年,这8年英格兰是什么水平呢?

是给英格兰一个加斯科因,就能变成欧洲兼具华丽与硬度的球队。

说白了,一群看上去都是糙汉的家伙能用脚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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