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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遗憾的人民文学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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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诸如“茅盾文学奖”

、“骏马奖”

、“全国少年儿童文学奖”

等等,也都是官方性质的文学奖。

而且其等级非常高,几乎代表了国内文学界各领域最高奖项。

而由杂志社或者出版社自己出钱或主办评选的文学奖,就属于半官方性质的文学奖。

这其中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八十年代由杂志社或出版社全额出钱的,比如早期的“华夏科幻银河奖”

、第一届“人民文学奖”

、早期的“十月文学奖”

等。

而另外一种则是冠名的文学奖,比如后期的“银河奖”

、“炎陵杯――人民文学奖”

等等。

这些“文学奖”

往往奖金金额较高,是半官方半商业性质的文学奖项。

之所以同一个奖项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那是因为,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各种文学奖层出不穷,可奖金却一直很低,最高也就一万块而已。

这样一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这点奖金已经无法支撑整个文学奖了,所以“冠名”

文学奖也就随之出炉了。

在整个九十年代,这类文学奖项是极多的,也是极为流行的,举办的也相当成功。

比如《萌芽》杂志的“新概念作文大赛”

就是其中之一。

但即使这样,文学奖的奖金额度依旧不是很高,比起国外的文学奖依旧差远了。

就拿后世的文学界至高奖项“茅盾文学奖”

来说吧,其获奖作者也只能获得最高不超过五十万人名币的奖金。

更不用说当下八十年代这些文学奖了。

呃……好像又扯远了,还是说回正题。

贺云对于这些,自然是不了解的,在他的印象之中,他也就了解“茅盾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

、“冰心文学奖”

、“巴金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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