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聚合中文网 张中行散文人生卷 > 第36章 法治与史识

第36章 法治与史识

目录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精彩无弹窗免费!

“张中行散文:人生卷(.shg.tw)”

钻故纸,碰到个老掉牙的《墨子·非攻上》篇,念一遍,抚今思昔,有些感触,想说说。

冤有头,债有主,先抄一部分原文: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而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

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而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这篇,近年来,几乎各种古文选本都选,并从而誉之,说逻辑性强。

我看情况不这样简单,因为逻辑要以事理为依据,深追到事理,墨子的所见就失之浅,或说见其一而未见其二,指实说是只见“事”

而未见“人”

更进一步指实说,不是因为是“攻国”

(事),君子不知非,而是因为是“君王”

(人)干的,君子才不知非,或不敢非。

同此理,杀百人,如果动手的是君王,墨子说“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

也就错了,事实必是无人非之。

无人非,是因为君王手里有统治“权”

,权者,力(其核心为武力)也,能使君子以及小人生,更重要的是能使君子以及小人“死”

命,谁舍得?再加上御用的各种人,先意承志,把坏的说成好的,臭的说成香的,又根据“假话多说几遍就成为真的”

之定律,至晚由家天下的大禹王时代起,忠君就成为第一美德。

在这样的美德的笼罩之下,世态就成为,君王明圣,杀百人,明圣;杀千人,仍明圣;杀万人,更明圣。

历史的无限事可以为证。

古,秦始皇坑儒四百多人,照墨子的说法,是必有四百多死罪矣,且不说真治罪,有谁曾说,甚至曾想,应该治罪?我们能见到的只是,沙丘见了上帝之后,还大埋其兵马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