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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敝帚的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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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散文:生活卷(.shg.tw)”

新交的一位忘年交靳君,喜欢旧体诗词,写杂文之暇,也作旧体诗词。

知道我有时候也诌一两首,竟反文章是自己的好之道而行,总是愿意抄在自己的小本本上。

然后是出乎我的意料,不但背诵得很熟,还有索隐之瘾或猜谜之癖,或者问,某某词语是指什么,或者谈领会要求证实:“这句是说什么事,对吧?”

这常常使我大为其难。

何以故?也是说来话长。

已经是若干年前的事,上海翁约写讲“写”

诗词的书。

我有自知之明,当然不敢从命。

不想翁势在必成,图穷而匕首见,说如果不答应,就将来京,面对嫂夫人,挥之不去云云。

我只好从命,可是因为多种情况有变,直到一年多以前才写个草目,下笔。

书名是《诗词读写丛话》,开卷第一回借古语,是《家有敝帚,享之千金》。

这第一回大致说两层意思。

浅一层,诗词是我们的祖先留下的一种表情达意的工具,精巧而合用。

深一层,内容(情意)与形式(格律)有血肉联系,因而,如新诗,不管是浅显的还是朦胧的,行数有定(十四)还是无定的,字句数有定(豆腐干式)还是无定的,有韵还是无韵的,都不能代替。

结论,我们应该珍视这份遗产,尽量利用。

利用,主要是指写,即不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而是抒发自己的。

这有必要吗?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如修不净观有成,甚至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禅师,大概就无此需要了吧?因为他们已经能够由“道”

而取得“灭”

的果。

至于我们常人,柔如林妹妹,要用眼泪还债,刚如焦大,要骂,都是未能太上忘情。

有情,可以任其自生自灭,古往今来人的绝大多数,以及食息时间的绝大多数,是这样处理。

但人终归是人,“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只是回去洗洗,不甘心,还要“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发了,成为诗(或词),自己看看,也给别人看看,像是由什么地方取得安慰,而泪,也就像是没有白流。

这是阿Q式的胜利吗?至少创造阿Q的鲁迅先生不会同意,因为他的笔下还有《苦闷的象征》。

情有多种,要由心理学家去分辨枚举。

这里只说刚柔两种:孔子的“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是刚的,晏几道的“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是柔的。

刚的出于至圣,世间,至圣能有多少呢?所以就一般人的情说,还是柔的多。

而偏偏这柔的最难写。

难写的原因,一半在外,是深植于传统的禁忌。

我想范围放大一些,由个人自由方面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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