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也来四书文(第2页)
富是饱暖的条件,是活得舒适的条件,所以求变贫为富是应该的。
应该求富,是为了温饱,为了舒适。
这样说,富是手段,温饱、舒适之类才是目的。
这是深追一步会发现的事理。
还可以更深追一步,人生的目的,或说价值,只是温饱和舒适之类吗?如果不仅仅是,应该还有什么?
古人,至少一部分贤哲,认为富之外,或说富之上,应该有某种更有价值的什么。
《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这是说,知礼,知耻,要以富足为必要条件,必要,不能舍,但有更高价值的却是知礼和知耻,即有高尚的品格。
上引《论语》那段话也是这样,谈到治国,主张庶(人丁兴旺)之后应该求富,富之后应该“教之”
,用现在的话说,即提高人民的教养。
总之,都没有把富看做目的,而只是把它看做治平(与个人的立身处世不尽同)的“一种”
条件。
目的,或说有价值的生活,应该是什么,难说。
原因之一是,如我在别处所常说,人生是一,人生之道则无限;原因之二是,任何这方面的主张,都不能找到究极的理由来证明它必不错。
不得已,我们只好舍玄理而接受常识。
这方面,有些是应趋的。
其中有的可称为“德”
,如有伯夷叔齐之舍生取义是,陶渊明之不慕荣利是,以至一般人,能够如佛家所说之慈悲喜舍,儒家所说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都是。
古人说:“太上有立德”
,德不易,无妨降格以求,用力于“致知”
,如斯宾挪莎所说,“最高的享受莫过于知天”
,或者小之又小,研究蝼蚁,甚至病毒,也好,人生一世,得个明白,纵使是很小范围的,总比不识不知好。
此外还有多种“文学艺术”
部门,能够钻进去,即使不能创作,能够尝尝也好。
常识方面还有应避的,是把发财享乐看做目的,钱和享受之上,还有值得追求的什么,就茫然无所知。
我心不安,是感到时风的大势所趋,已经使绝大多数人把发财看做目的,于是紧接着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贪污,抢劫,诈骗,等等,就无所不为了。
绳之以法是必要的。
不过,如果视发财为目的的人生之道不变,法的力量能有多大呢?所以还是应该深入想想四书文,“既富矣”
,更重视“教之”
,以求目的能够更上一层,那就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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