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第2页)
它发现自己变成了粉色。
扭头再瞧藏在被子里的沈春澜,它听见了低喘和粗重的呼吸。
天竺鼠想要往被子上爬,但被子里的动作总是把它掀下。
它只得又一次放弃努力,趴在两颗夏威夷果上。
没有多久,它便消失了形迹,化作一段白色雾气,萦绕在房间里。
揣好手机的大狗——饶星海走出卫生间,迎面便看到从小房间里钻出来的薄晚,手里还拿着两瓶红酒。
“客人来了。”
薄晚说,“今晚辛苦你,我会给你加班费的。”
饶星海指着马甲上的毛:“这真的是狼毛吗?”
薄晚只好停步:“这是我的毛。
每年换毛季节,我们这样的动物都会脱毛,这些东西积攒起来,量还不少。”
饶星海脸上瞬间涌现出恶心的表情。
薄晚:“这都是我化成狼形之后脱下来的毛,是货真价实的纽芬兰白狼毛。
光你这马甲已经是有价无市的东西了,别皱眉,工作。”
饶星海慢吞吞跟在他身后走向咖啡台。
“为什么要换制服?”
他问,“以后也穿这样上班?”
“特殊聚会场合才需要这样穿。”
薄晚低声回答,“这些毛发可以警示其他人,你是我薄晚的人,他们不能随便动。”
饶星海抬起头,看到几个人在咖啡馆门口徘徊抽烟。
他们显然是相互认识的,但因为室内禁烟,所以干脆在室外过足瘾头再进来。
rs里只有薄晚和饶星海,其他几个侍应都已经提前下班离开。
他们都是普通人类,薄晚怕出事,没让他们留下。
门终于被推开,几个年纪参差的男人走入。
他们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棉外套,满脸刮不干净的胡子,缩头缩脑似的,咧嘴露出黄黑色的牙齿。
阳得意曾经形容的狼人模样,此时忽然在饶星海脑中复苏了。
“薄晚!
好久不见!”
当先的人笑着冲薄晚打招呼,“酒呢?”
薄晚拎着酒走出来。
男人们打量着站在咖啡台后面的饶星海:“男的?你这馆子怎么从来不招女的服务员,女的才够味啊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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