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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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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唐昭容上官氏墓志-笺释》::开元以前的唐代墓志,一般是不署撰、书者姓名的,此篇墓志文无撰文者信息,符合时代特征,并不是出于刻意的安排。

按照唐代墓志撰写的惯例,撰文者大多会在序文末尾对出资制作墓志的请托人(一般是志主的子女或家庭重要成员)点名奉承一番,以昭显后者的孝友或慷慨。

《唐昭容上官氏墓志》也不能免俗,即便文面上的请托人是当时的睿宗皇帝。

但是特殊的情况出现了——志文明言:“太平公主哀伤,赙赠绢五百匹,遣使吊祭,词旨绸缪。”

撰文者在这里毫不掩饰太平公主痛惜上官氏之死的感情,很显然是特意交代。

我们不妨尝试分析太平公主与上官昭容的关系。

首先,太平公主与上官昭容年龄相仿,“太平公主者,高宗少女也。

以则天所生,特承恩宠。

初,永隆年降驸马薛绍。”

设若永隆年(681年)降驸马薛绍时年十六,则太平公主应生于麟德二年(665年)前后,正与生于麟德元年(664年)上官昭容年龄相仿。

其次,太平公主与上官昭容同在宫中长大,具备频繁接触的条件。

再次,上官昭容曾与武氏过从甚密,而太平公主的第二任驸马武攸暨正是武氏家族成员。

太平公主与上官昭容有私交和相同政见是完全有可能的。

结合《墓志》“词旨绸缪”

的描述,不难想象,上官昭容的安葬,太平公主有游说睿宗的莫大之功。

而实际上上官昭容葬礼的资助者正是当时踌躇满志的太平公主。

唐代有碑志之序、铭分别请人撰写的先例。

《上官昭容氏碑铭》篇题注“齐公叙不录”

,铭文亦提到“或穆齐公,叙其明德”

,可见该碑序文由齐国公崔日用所撰。

仇鹿鸣在《上官婉儿之死及平反》一文中认为“崔日用在唐隆政变中立下大功,因获封齐国公,其于景云元年七月入相,但仅月余便因与薛稷不合而遭罢相,寻出为扬州长史,历婺、汴二州刺史,兖州都督,荆州长史。

因而景云二年七月,崔日用并不在长安,自不可能为上官婉儿神道碑作序。”

“神道碑与墓志应作于同时”

其说甚是。

然而我们认为,在景云至先天年间,对于上官昭容不存在“平反”

的问题,实际情况是:唐睿宗在太平公主的游说下给了上官昭容肯定的评价,而唐玄宗即位后并不认可。

仇鹿鸣《上官婉儿墓志及其透露的史实》:后来李隆基因一时无法扳倒太平公主,不得不暂作退让,礼葬上官婉儿。

墓志长七十三厘米,宽七十五厘米,是初唐三品官员墓志常见的规格,其最初可能还是按婕妤三品的身份来安排葬事的。

从制度规定而言,赙赠与遣使吊祭皆当出自诏命,如《通典》规定诸职事官薨卒,文武一品赙物二百段,粟二百石,以下按品级递减。

五百匹之巨,远远超过礼制。

仇鹿鸣《碑传与史传-上官婉儿的生平与形象》:并于景云元年八月将其礼葬。

但从志文的书写及葬事的安排中,仍可看出太平公主与李隆基之间互相角力的痕迹。

如前所述,志文中虽凸显上官婉儿忠于中宗、反对韦后的一面,但并未叙及其草遗诏引相王辅政之事,故上官婉儿虽是前朝忠臣,但无功于新帝,对其评价仍有所保留,进而限制了葬礼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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