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打铁还需自身硬(第3页)
赵鼎看了一眼龙椅上满脸严肃的朱元璋,拱手道:
“陛下圣明,臣定当将此事办妥!”
“嗯....”
朱元璋满意的点点头。
拿起一旁小太监手里端着的茶杯,轻抿了一口继续道:
“徽宗年间,官僚制度日益腐败,各级官员贪污受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现象屡见不鲜。”
“由此导致各地治安极差,拦路抢劫,杀人越货的事情几乎随处可见。”
“因此,咱认为《大明律》应该在前朝的基础上加以改进。”
“李尚书,不知你以为如何?”
朱元璋看向百官中的李纲,问了这么一句。
李纲行出人群,来到金銮宝殿中间,面向朱元璋躬身行礼道:
“禀陛下,臣以为眼下各地的治安已经形成习惯。”
“若想将其改变,温水煮青蛙是不行的,重病需以猛药医!”
闻言,朱元璋不由脸上露出笑容,点头道:
“李尚书和咱想到一块去了!”
“笞(chī)、杖、徒、流、死,五大刑,咱觉得徒刑和流刑均需要加罚杖刑。”
笞刑是指古代对犯罪者使用的较轻的惩罚措施,具体表现为使用荆条或竹板敲打犯人的臀部、腿部或背部。
汉景帝时期的《箠(chuí)令》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
徒刑是指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从事劳动或服役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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