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武器 盛明珠知道这个疯子说的话已(第3页)
人们不得不佩服沈家这位新家主的手段,早早便请了花楼里边的顶级花魁,传授弟弟媚女之法,将太女迷得七荤八素,对他言听计从。
“清秋啊,师傅说你好久没去了,怎么能不练舞呢……”
沈馥贞一拉开门,顿时吓得两眼发直,到嘴的话也梗在喉间。
只见迎面的窗户边上有溅起的大滩血迹,地上则是拦腰截断的七弦琴。
正愣神间,一身着月白色五重衣的少年抱着另外半截七弦琴缓缓走到她跟前,那张清秀的脸庞笑得柔软,只是,琴上、脸上和月白的衣袍上的血迹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姐,今日我心情很好!
能吃一斗米!”
事到如今,他竟还谈笑风生。
沈馥贞侧过脸,目光穿过少年的耳后方看去,俨然有个直挺挺的女人躺在血泊之中。
她不敢置信,双瞳微缩:“弟,你杀人了?”
她不谙世事的弟弟,竟然徒手杀了一个女人。
“为什么要杀她?”
沈清秋却不着急回答她的问题,只无比认真地说:“姐,上次师傅问我想要什么武器,我想了好久也没有合适的,知道今天我才知道,只有用过,才能了解什么武器最适合自己!”
说着,垂眸看着手里血淋淋的琴弦微笑。
不仅如此,他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掌控他人的性命,是如此快意的事!
如果不想成为猎物,那不妨做一个,彻头彻尾的猎杀者吧!
“我可真是服了你了!
事到如今,还有功夫说这话?”
沈馥贞托着他的手臂,只见一道深至见骨的划痕在他麻杆似的手臂上显得无比刺目。
鲜血更是浸透了五重衣,湿哒哒地顺着他的指尖滑落至地面。
她心疼出声:“你怎么把自己伤成这样了?咱以后遇到歹人切不可硬碰硬,莫要破相了才好!
啧啧啧,这疤痕,没个三至五天,怎么愈合得了,看来要去南地调来三十斛碧痕膏,方可不留痕迹……”
她的目光落在桌案摆着的兔笼子上,里面的小白兔还在津津有味地嚼着白菜。
半个月前,她见沈清秋一直巴巴看着这小东西,所以买给他消遣的。
而盛长宁却说这是个培养沈清秋性情的好机会,厉声逼着他动手杀了这只兔子。
沈清秋:“姐姐,你说要将醉仙楼作为一个刺客的练场,以豢养为我们所用的五十死士,可是我总觉得,这样可惜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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