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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职业选手VS绝色少女17(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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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啊!

!”

这么一听,那西装男子就来了兴趣了。

这西装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学校上一任篮球队队长,代表学校参加了不少交流赛。

长得看起来妖孽万分,皮肤白皙,却没有想到怎么都晒不黑。

所以这个人被评委了最不像篮球队队长的篮球队队长——林墨。

是了,就是这么一个十分淡然的名字。

林墨。

如果抡起知名度,可能他还比苏秋落更上一层楼。

因为林墨喜欢一切闪光的东西。

譬如学校的十佳歌手,他毫不犹豫的参加,还得了冠军,在得了冠军的时候,他尝了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曲,一首情歌。

所有人都以为她要表白,却没有想到所谓的表白不过是黄粱一梦罢了。

他唱完歌来了一次独白,然后,所有人都以为那个命中注定的姑娘会出现。

没想到林墨下一句话就是,“送给你们,我最爱的姑娘们。”

于是乎,林墨情圣的名号就传开了。

不是没有小姑娘喜欢他,是有很多。

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参加完十佳歌手,他还去了学校的街舞社,玩起了街舞,又收获了一波粉丝。

在上那十分完美的身材,于是乎他也跑去报名参加了模特社,然后就成了模特之中的台柱子。

紧接着还去参加了学校的乐队,自己弄了一个小乐队,甚至于还跟学校神情了一个专门的练习室。

他的日子潇洒而自由。

这样的人生林墨非常喜欢。

他觉得自己果然就是天生的焦点,所有人都应该将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所有的光芒,在她大三下学期开始出现了收敛。

因为父亲想要他接手家里的公司,林墨并不是所谓的啃老族。

自然毫不犹豫的跟爸爸借了一百万开了这个公司。

这个所谓的工作室。

专门接单帮各个公司做一堆的报表。

其实很多的业务都是他爸爸那边给他的,好在他完成的非常出色,留住了这些客户。

林墨慢慢的在整个行业里的名声也渐渐的起来了。

他对员工的要求很简单,专业性,时效性。

绝对不能够出现偷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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