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狐仙的孽债
清朝时期,有一个名叫严秉玠的人,科举得中后,被朝廷任命去担任云南禄劝县(现在云南省昆明市下属的自治县)县令。
严秉玠到任后,带着妻子和一众家人,入住在县衙的官署之内。
他在安家落户的时候,发现县衙的东边,有三间偏房屋,用铁锁锁得严严实实的,好像不让打开的样子。
严秉玠感到很奇怪,就询问下属,是否知道是什么情况。
那些下属中,任职时间最长的要算师爷李某了。
他已经在禄劝县这里跟随了好几任县太爷了。
此刻见知县大人问话,连忙上前,把自己知道的情况,禀报给知县大人。
他说,从他开始到禄劝县当师爷开始,他的上一任,就特地和他交代了这三间偏屋的情况。
相传,县衙闹狐仙,曾有看到狐仙出现过。
而这三间房屋,是给狐仙居住的地方,平时都是锁住的,不让人进去。
只有当新官到任,要进去祭祀的时候,才能开门进去。
而且,新来的官员,都必须祭祀,狐仙才不作妖,县衙里才能太平!
严秉玠听师爷的这一番介绍,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于是,他也按照前任县令的惯例,打开了房门进去,毕恭毕敬地进行了祭祀。
话说严秉玠的妻子,特别喜欢跟在丈夫的身边,总想着要掌控丈夫的一切。
所以,每当严秉玠去东边的偏房的时候,她都觉得丈夫好像是要瞒着她,偷偷摸摸地去干什么坏事。
虽然严秉玠劝说她,这种祭祀狐仙的事情,妇道人家不要去掺合,她就是不听,反倒是更加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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