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他的回忆(第2页)
但她才五六岁时便知道天山雪莲能压制他的毒,连宫里头的御医都不懂。
她本就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你记不记自己六岁之前的事?”
他十来岁的时候毒发,刘氏以带他到寺里祈福为由,把他丢进一个破屋里让他自生自灭。
那时候他心灰意冷,本也是要等死的。
迷迷糊糊的,见了这个女孩儿。
她看到她,踢了他两脚,见他有反应,就跑了。
过了许久,又回来,从怀里掏出一只干巴巴的枯花,说是天山雪莲,吃了他便能活下去。
她喂他,他不吃。
她一发气,说她差点儿摔断腿才拿到的宝物,他不吃也要吃。
直接就用地上的树枝撬他的嘴,将药捅进他嗓子眼,他当场吓昏过去。
等再醒,人已经在护国寺里了。
但女孩儿却不见了。
等再知道她的消息,就是二嫂拿的小象,她的样子和小时候几乎没什么变化,只凭那副小象,他便一眼认出她。
得知她的基本情况,暗地里偷偷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越看越欢喜,就想着要娶她,真的费了他好一番功夫。
言菀道:“谁记得住自己五六岁时候的事儿?”
原身五六岁之前的事,这会儿让她自己跑出来说,她估计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先前的阎风也是,说有个跟她年龄差不离,眼睛下面痣位置也一样的姑娘住他家里,然后他家的天山雪莲丢了。
她如果说自己记得,这男人接下来不会也要说她对他对做过什么坏事罢?
男人从回忆中缓过神,幽幽的来了一句:“我能记得自己五六岁的时候的事。”
言菀听府里的老婆子说过,他生母死的时候特别惨,血吐的哪里都是。
高老爷连面都不见,那女子爬着也要去找老太太,求对方照拂她的孩子。
那女子爬一寸,他哭着跟着一寸。
那场景,换谁见了应该都会记一辈子。
“你记性好,听阿兴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十三岁便能写出一手好文章,为何二十岁才考中秀才啊。”
她有点儿想不明白。
作为一个庶子,不应该努力长进,获得长辈们的认可吗?
为何他之前要反其道而行?
让自己沦为京都的笑柄?
高胜颐沉默了。
言菀猜测他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许和刘氏有关。
刘氏的爹是负责科举的。
高胜颐想要走仕途,刘氏怕他出头然后对付他们,肯定给他使了绊子。
细想又觉得不大可能,古代律法极为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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