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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党的履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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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事变,平津失守后,我移住城内。

九月半,[北]平市委要我离北平,即到天津,天津又要我来中央。

到西安病又大发并吐血。

十月二十日就又到南五台疗养,病又稍见好。

今年三月二日西安办事处要我来中央,于五日晚到此。

这就是我在党的履历的大概。

二、我的病状:

二十一年[1932]二月,我因肺病在北平出狱后,病极危险,瘦、发烧、盗汗、失眠、吐血、痰多等病状具备,各医院都拒绝治疗。

经过自己疗养年余,到二十三年[1934]秋季,协和医院认为有法治了。

当时详细检查结果,两肺都烂了。

右肺有很大的一个空洞,一条气管倒了,要好必须等右肺好利,将右胸肋骨割去五根,并将倒了的那条气管扶正。

割肋他们有把握,但扶气管他们无把握。

我如敢试验,要地方政府[北]平市公安局、家长签名,他们试割试扶,有危险他们不负责。

当时,我和党商议都不赞成冒此险。

因此,我二十四年[1935]二月给河北省委写信,要求中央把我送往苏联施此手术(因为协和医生说,现在扶气管能办到只有美国和苏联,香港已有一个医院也在试验,可是算了一下,一共得一千余元)。

三月,得到省委回信:“能办到,准备动身。”

等到五月二十五日,我又被捕了。

去年十月我到西安[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又将此事提出。

十二月,伍云甫同志来信说:“能办到,等机会。”

直到此次来此动身时,他还说:“可到中央等机会。”

如果不割不扶,我的病是不能好利的,不能好到能工作的程度。”

……

敬致党礼!

乔国桢

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写完

(这是乔国桢同志1938年3月24日在延安向中共中央组织部写的书面报告的第一、二部分,题目为编者加的。

该报告还有:三、近来传说有关我的几件事;四、我的要求;五、的事。

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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