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惩前毖后(第4页)
赵盏说:“父亲,我知道您在试探我。
但请您别用这样的话来试探我。”
他长舒一口气。
“上次听到这样的话,是很久很久以后了。
那个时代有个很强大的国家。
他们的律法采用陪审团制度。
哪怕人证物证俱在,想要判处死刑,除了法官的死刑判决之外,还需要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全部都赞成。
只要有一名陪审团成员不赞同,就不能判处死刑。
而陪审团成员都是在没有犯罪记录的平民中选出来的。
换句话说,陪审团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
他们会将个人喜好和情感掺杂进去。”
赵雁说:“讲点有用的。”
赵盏说:“这很有用,父亲。”
他接着道:“有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因为十二人中有两名陪审团成员不赞同,就不能判处他死刑。
人们问其中一名反对死刑的陪审团成员,为什么要反对?那个死刑犯该死,他该去偿命。
这名陪审团成员说的话,与你刚刚讲得差不多。
她说,如果判处死刑,能让死者复活,她一定会赞成。
父亲,您说她的话对吗?”
赵雁道:“听起来并没有错。”
赵盏说:“不,错了,大错特错。”
赵雁有些好奇。
“哪里错了?”
赵盏说:“平常说这些话没什么问题,但涉及到国家律法,影响到判决结果,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和作用。
这话就错了。
法律的作用只有四个字,惩前毖后。
过去,现在,将来,它的作用都不会改变。
犯了罪,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让后面的人不敢以身试法。
律法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有序安稳。
偏离了这四个字,法律便彻底丧失作用,任何解释都是笑话。
一旦法律丧失了作用,这个国家就会乱,完全控制不住。
表面如何光鲜,只是外强中干,距离崩盘的日子不会远。
所以,我会将惩前毖后四个字铭记在心。
律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没了根本,哪怕参天大树都会随时倒下。”
赵雁说:“讲得有道理。
治理国家是你的事,我老了,不是大宋皇帝了,我也不懂得治国。
咱们还是说说宋锦城案子吧。
秋念桐不同意赔偿,怎么办?”
赵盏说:“要是秋念桐不同意金钱赔偿,就是不知好歹,让她永远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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