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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初进录音棚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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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录音棚之后,赖长义才发现棚里除了刘德化,还有个胖胖的,戴一副眼镜的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在他们一行三人走进录音棚之后,就一直微笑打量着赖长义。

赖长义被他打量得极不自在,出于礼貌,赖长义也微微一笑,然后便低着头,不再与那男子对视。

“老林啊,来,我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赖长义!”

雷颂的非常热情的说道。

听到雷颂的说到老林,赖长义这个港台音乐迷顿时明白了,眼前这个胖胖的男子就是词王林西!

与雷颂的的搭档,是香港流行乐坛的标致!

男子听到雷颂的话后,依旧保持着微笑道:“后生可畏啊!”

“林老师!

荣幸啊,我是听着你作词个歌曲长大的!”

赖长义又祭起了那永远不穿的马屁,不过他说的也是实话,稍微了解港台流行音乐的人都知道林西与雷颂的。

林西对赖长义这个大大的马屁非常受用,笑道:“我是沾了老雷的光,没有他谱曲,哪来的我啊,哈哈。”

雷颂的听完林西的话,也跟着笑了出来。

“那是!

那是!

你们都是前辈啊,我这后辈要向你们学习啊,这不,今天我就是来学习来了。”

赖长义也傻傻的笑着。

这时候,于秉涵拿来一份合同递给赖长义,道:“赖先生,请你签下这份授权协议。”

赖长义接过一看,原来是将曲子授权给刘德化使用的协议,协议规定这首曲子三年之内,刘德化有独家使用权,著作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三年之内如果没有续约,本协议自动的时效自动后沿半年,刘德化的经纪公司向赖长义支付版权使用费港币两万元整。

刘德华新专辑首发是20万盘(册)超过20万的部分,每100册(盘)再支付50元港币的版权使用费。

其中的各项税收由刘德化的经纪公司缴纳。

赖长义看了看这个合同,拿起笔就签了,与秦天雨的授权书的复印件一并交给了于秉涵。

这个合同对于他这样的新人来说不错了,再说,能帮刘德化写歌,那是他儿时的梦想啊,但是不给钱他是不会干的,因为这钱不是给他的,是给秦天雨的。

赖长义告诉了于秉涵秦天雨的银行帐号,这首曲子的收益他一分也不要。

对于他来说,给刘德化写歌,名气上的收入远比金钱大得多。

搞好了版权问题之后,紧接着就是赖长义最期待的歌曲录制了。

由于赖长义刚来,所以在录制之前他得听一遍DEMO伴奏,熟悉一下。

而刘德化这时候也在熟悉歌词和乐谱。

赖长义带上耳塞,打开那个音频文件,一阵淡雅音乐声就传进了他的耳朵。

伴奏是完全按照他的编曲制作好的,前奏是木吉他,副歌的和声部分也完全是按照他编曲的设定。

总的来说这个伴奏做得还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段RAP的伴奏的节奏感弱了点,不过这段能用人声来弥补。

听完伴奏DEMO后,赖长义道:“嗯,这个伴奏不错,可以开始录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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