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第2页)
正式考试一场、复试一场,录取者名单张红榜公布,这叫做出案。
通过院试者获得生员或秀才的名分,还可享受进入府县学读书、免除赋役及食廪的优待。
出案后,被录取者还要前往参拜学政等官员,送上礼金,称红案费或谢师礼。
这种考试不是年年举行,况且录取人数较少,所以竞争非常激烈,胜出者往往是非常优秀的。
经过千辛万苦,如果有幸通过童试,你还必须通过由本省学政在各地巡回举行的岁试和科试,这样才能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一般情况下,逢丑、辰、未、戌年为岁考,寅、巳、申、亥年为科考。
岁试成绩好的可获得笔墨纸砚等不同的奖励,成绩差的将被处以减少食廪(生活费)、革去生员名分等处罚。
科考成绩优秀者可直接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此外,未被录取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还可以在乡试前补考一次。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到庆典加科为恩科。
由于考期一般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通过乡试即中举,可获得举人或孝廉的称号,是有资格当官的,但不一定真的能当官,就如同当今的大学毕业不包分配。
只有举人才能有参加会试的资格,落榜而成绩较优者可以为贡生,可入国子监学习。
年过五十而不及第者,可享受免役、冠带的优惠政策。
会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地点为京师,一般在乡试举行的第二年三月举行,由礼部主持,故亦称春闱或礼闱。
会试录取者称为贡士。
然后皇帝进行殿试,中试者分三等,称一、二、三甲。
一甲三名,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各省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如同一人是乡试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则称为三元及第;如同一科连中,则是连中三元。
连中三元的难度是非常大的,整个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只有寥寥十几个人。
若举人会试不第,愿做官的,可以通过一定考试,获推官、知县、通判等职位,但是由于排队的人太多,机会十分渺茫。
清代科举制度承袭明朝,以四书文为主。
清朝初期乡会试首场考四书文三题,五经各四题,考生任选一经;二场考论二篇、判五条、诏、诰、表各一题;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题。
首场四书文及五经文用八股体,称制艺,亦称时文。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废诏、诰。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诏移经文于二场,废除论、表、判,增五言八韵诗。
次年又于首场复置论。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律诗于首场四书文后,改论于二场经文后。
乾隆五十二年后,五科内每科轮试一经,五经依次试毕即废论,以五经出题并试,遂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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