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放进去的(第2页)
那人进去了一回儿,门被关上,随后不过十几分钟,门从里边被撞开,那个男人仓皇地跑了出来,连门都没有关。
最后还是出门遛弯回来的邻居发现了于娇娇,报了警。
她被医护人员从家里抬出来的时候,几乎是满身的鲜血样子,深深刺痛了江谨言的眼。
他该早点赶来的。
从一开始发现她离开,他就应该马不停蹄地赶来,这样的话,或许于娇娇就不用躺在里边。
“去把这个男人找出来,从娇娇最近联系的人里找,找到之后,把他交给我。”
江谨言的声音十分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平静得过了头。
仿佛冰川之下掩盖的深海旋涡,湖面下藏着的危险暗礁,看得人从脚底寒到了天灵盖。
把人交给他,那这个人最后会怎么样呢?
“我立刻去办。”
他离开之后,江谨言转头,继续看着隔着一道玻璃,昏迷的人,目光沉沉又专注。
夜深露重。
R市不如S市繁华,生活节奏也比S市要慢不少。
和有“不夜城”
别称的S市不同,R市到了晚上十点之后,就几乎没有什么人了。
正是因为这样,这么晚还在街上乱逛的人,就变得非常显眼。
一座小小的公园内,喷水池旁的树丛间。
从于娇娇家中慌乱跑出的于立康正躲在里边,高大的长青灌木丛十分葱郁,完完整整地把人藏了起来。
等到遛弯散布的人全都离开,他这才鬼鬼祟祟地钻了出来,疯狂地跑去了喷水池边上洗手。
手上的血迹已经几乎凝固干涸,要用力搓洗才能脱下,不一会儿,干干净净的水池子就被染了浅红。
“妈的,妈的,怎么这么难洗啊!”
于立康嘴里骂骂咧咧的,手上搓洗的力道一下比一下大。
但这些血液已经干涸许久,而他只是用冰水冲洗,所以就算双手都被搓得通红,还是有许多红褐色留在了他手上的肌理中。
早知道,就该在于娇娇家里洗完手再跑!
想到那个不孝女,于立康咬了咬牙,又是一阵愤恨。
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
身也不愿意献,钱也不愿意给,到头来,还要拿刀砍他!
要不是他机灵,把刀抢了过来,现在恐怕已经成了一具尸体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