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欲戴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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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上燃情,拐个妈咪带回家(.shg.tw)”
!
她穿着平底鞋都累得不行了,秦子清脚下踩的可是至少五公分的高跟鞋,走路还和飞一样,真是了不起……
秦子清拿着粉盒在一旁补妆,连个眼神都没有赏给已经累成狗的玛莎:“这都是练出来的,以前我也只会穿着平底鞋四处撒欢。”
“没事儿练这个干什么?”
玛莎痛苦地按着酸痛的腿,“多难受啊。”
秦子清“啪”
地一声盖上粉盒:“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练就能不练的。”
谁不想在这个世界上轻松地活着呢?
高跟鞋这种东西,对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刚踩上去那几天,每天晚上小腿都硬得不成样子。
但是走着走着,也是习惯了。
秦子清盈盈的眸子中略有怅然,玛莎幽幽叹了口气:“大家都不太容易。”
老话说得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想要做白富美,就要适应白富美圈子的环境,遵守那边的规则。
想想还是做一个普通人好,至少不用去迎合什么社交规则,成天和一群不熟的人虚与委蛇。
秦子清补完妆叫来了服务生,秦子清麻利地点完自己的把菜单递给玛莎:“哎,你知不知道,闻朗云喜欢吃什么?”
“不知道。”
玛莎摇头,“我没见他有特别喜欢什么东西,而且我虽然和他认识的时间长,但是基本每次都是在工作,我们没有一起吃过饭的。”
“你怎么啥信息都不知道啊。”
秦子清撅起嘴,有些不满,玛莎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我就是个打工人,也不贴身,懒得去问这些,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有小心思,谁敢啊……”
恩……也对哦。
秦子清叹了口气,摆摆手:“算了,不为难你了。”
服务生上菜很快,秦子清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佳肴
玛莎就是个咸鱼傻大姐,成天就想着工作吃饱饭,问她上司喜欢什么东西,确实有些太难为她了,说不定现在问她闻朗云最常穿什么样的西装,她都说不出来。
看来只能问问祝伯母了。
秦子清咬着叉子,拿出手机编辑一条:【伯母,闻朗云有没有什么爱吃的东西?】
看时间,现在祝婉应该还在睡觉,国外人少,不愁订不到吃饭的地方。
秦子清泰然自若地把手机放下,还没吃两口,提示音就响了起来。
她微微皱着眉头一看,祝婉打了一大段字,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秒回。
祝伯母:【你要带他去外面吃饭还是自己做饭呢?我记得他小时候很喜欢吃一家餐馆的小排,不过长大之后就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吃什么了,好像什么都一样,不怎么挑嘴。
有一次我想试试他到底是不是什么都能吃下去,做了个榴莲炒鱿鱼,结果他试探着吃了一口,吐了!
我那时候还放心了,原来孩子不是没有味觉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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