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第10页)
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这一筮例中说的“《大有》之“乾”
的“乾”
,正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
。
这两筮例中,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另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的筮例中,所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时,卜史偃要以此“解读”
“勤王”
之事的吉凶。
卜史偃就引出《大有》里第三繇辞内容,即“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
。
这“公用亨于天子”
,正是《大有》里第三繇称的一部分内容,只是卜史偃没有引述“小人弗克”
来"
解读"
他卜问事情的吉凶,而是找有利的繇辞‘解读’他认为的吉凶。
我们所要看到的是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睽”
,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
,说的正是春秋文本《周易》里的《大有》第三繇称里的文辞。
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只出现了《大有》中的第五“繇称”
,即“《大有》之“乾”
,而并无引出以“乾”
做繇称里的文辞来,而这一筮例中“曰”
之后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不能理解成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里的文辞,还认为是与今本《大有》里不同的文辞,这样认为就错了。
这里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内容,是史巫的解筮的话语,这种方式,即“某之某曰”
后出现的内容,而不是《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仅此一例。
正如此筮例里出现的“遇《大有》之“乾”
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这种说法格式,是史巫点明某“卦“(这里史巫已把《周易》称卦了)某繇称后,跟着出现的是史巫解卦的语言,这种“解卦”
语言,一般是通过所筮出某卦的卦符号取象或通过得出的某繇辞来解卦,并不引出某繇辞,而是变成自己的对所问事项的吉凶,说出一套说语来,所以就不能一概认为“某之某曰”
之后的话,就是《周易》里“某之某”
里的繇辞。
这一筮例出现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正是史巫通过《大有》里的第五繇称“乾”
的取象(“乾”
的取象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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