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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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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

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

《坤》,土也。

《巽》,风也。

《乾》,天也。

风为天于土上,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

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

’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

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

若在异国,必姜姓也。

姜,大岳之后也。

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

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恒子始大于齐。

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此筮例“观之否”

里的“否”

,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中的第三“繇题”

,也叫“繇称”

《观》里的第三“繇题”

与“繇辞”

是:“否:观国之光,利于用宾于王。”

史巫占出《观》卦时,通过揲蓍数,已知《观》卦第三揲蓍数是个“变”

数,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卦的“繇辞”

了。

史巫就会说:“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的这种解卦说法。

前面已对这一筮例讲过,是春秋《周易》文本所决定了的这种说法。

对这第一筮例的断卦方法,前面也讲过,此处就不再多说了。

⑵《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

遇《屯》之“比”

辛廖占之,曰:‘吉。

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

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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