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攒下钱(第2页)
“这份工作很轻松,工作环境也很干净,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也就每个月领新物料那天,被这老色鬼吃豆腐,所以,我们俩都愿意忍意忍他!”
小邓接过话茬:“这份工作,只要是个人就能做!
你以为他为什么会招我们呢?又为什么敢吃我们豆腐呢?不就是笃定我们丢了这份工作,就找不到更好的了!”
职场上被人欺负拿捏,本质上就是太弱,太容易被人替代,没有让人“掂量”
的点。
*——*09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星期四,阴天在又发了两次工资(2780元),去除寄给威仔的两个月生活费后,我攒下两千元,便递交了辞呈。
对于老色鬼的偶尔吃豆腐……我惹不起,但躲得起。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逃避父亲。
他都已经找到小老婆了,还让我周周给他洗成堆的衣服和臭袜子。
幸好这里是广东,冬天不太冷,不然用自来水手洗衣服,我铁定生冻疮。
我原本就是单休,衣服又多,吸了水后又重!
而我洗衣服又慢!
往往洗完晾晒好,大半天就过去了,让我完全没有时间去逛街花钱。
算是唯一的好处吧。
半个月后。
老色鬼被与他同居的女人的老公狠狠地打了一顿!
看着脑袋缠着白色纱布来上班的老色鬼,小林与小邓笑的前俯后仰,狂拍桌面。
直呼:爽快啊!
这老王八终于遭报应了!
他遭受这报应,是可预见性的,有道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呀!
时间飞逝,转眼就到了1月31号,我办理了离职手续。
在这家工厂出卖劳动力将近五个月,去掉给威仔的生活费,又留出四百块零花钱,我的银行卡里已经存了四千块。
哈哈!
我也是个“有钱人”
了!
2月1号,我终于逛了一次夜市!
夜市很繁华,各个小店灯火辉煌,街上也是人来人往。
目之所及,全是漂亮的衣服和鞋子,看得我热血沸腾,好想把它们都扒拉回家!
供起来!
不穿,放“家”
里,只是看看,感觉就能让我心满意足!
卖衣服鞋子那条街,我来来回回逛了八趟!
最终花了一百元,买了两条针织毛线衣,带内衬的那种!
两条直筒牛仔裤也只花了一百块!
感觉好划算啊!
我在读书的时候,跟着姜心悦逛过实体店,这般漂亮厚实的针织毛线衣,没个两三百块钱,想都别想!
提着衣服,往回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我终是下定了决心,又回头去了夜市,斥五十元巨资,买下那双看上的驼色短款雪地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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