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中央集权制(第2页)
,印称“玺”
,并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
等。
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传之无穷”
。
以上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在封建国家中享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且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定的基础,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对地方的统治,但明清时期,制度的强化,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从而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转型。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
。
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
,命称“制”
,令称“诏”
,印称“玺”
。
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
,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
传之无穷”
。
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
制。
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
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
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属国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负责租税和全国财政;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廷尉,负责司法和首都警卫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县制推行到全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叫郡县制。
如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
一县之内再分为若干乡,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秦始皇所创立的上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继承。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
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
包括皇帝制、官僚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
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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