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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姜后遭陷获惨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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妲己回答说:“黄娘娘被姜后迷惑了。

从来做事的人都是好的自己宣扬出去。

恶的就推给别人。

何况谋逆不道这种大事、他怎么会轻易承认呢?而且姜环是他父亲所用之人。

既然供有主使、如何赖得过?而且三宫后妃这么多人,为什么不攀扯别人、单独指认姜后、其中怎么可能没有说辞呢!

恐怕不加重刑、如何肯认!

望陛下详察。”

纣王说:“美人说得也有道理啊。”

黄妃在旁说道:“苏妲己万万不可如此!

皇后乃天子之原配,为天下之母,地位尊贵无比。

纵使自三皇治世,五帝为君以来,皇后虽有罪过,也只会被贬谪,而无有诛斩正宫之法,也没有这样的先例。”

苏妲己说道:“法律是为天下人而立,天子代天宣化,也不得因私自方便而违法。

何况无论尊亲贵贱,犯法者罪责一致。

陛下可传旨:如果姜后不招供,剜去她一目。

眼是心之苗,他惧怕剜目之苦,自然就会招认。

使文武百官知道,这也是法律常态,并没苛刻之处。”

纣王道:“苏美人说的有道理。”

黄贵妃听说要剜姜后之目,心中甚为惊慌,忙乘辇回西宫;下辇后见姜后,她垂泪顿足道:“我的皇娘,苏妲已成为你百世的冤家!

她在君王面前献上嫉妒之言,如你不招认,就会剜掉你的一只眼睛。”

黄妃接着说:“依我之见,就认了吧!

历朝历代,君王从未有过加害正宫的道理,无非是将她贬去,不入宫便了结了此事!”

姜后拉住黄妃说道:“贤妹虽然为了我,但我平生深知礼教,怎么能去认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使父母蒙羞,宗族获罪。

更何况,妻子刺杀丈夫,有伤社会风气,败坏纲纪伦常,让我父亲成为不忠不义的奸臣,让我成为辱门败户之贱辈,臭名远扬,使后人听了切齿咬牙,又让太子不能安于储位,这个牵涉非常广阔,怎么可能草率冒认。

不要说剜我一只眼睛,即使是投入炉鼎焚烧万刚千锤,这也是前生作孽今生报,怎么可以因为爱惜身体而不顾大义呢。

古人说:即便是粉骨碎身也不能惧怕,也要留着一身清白在人间!”

她还未说完,圣旨已经下达:“如姜后不认,即去一目!”

黄妃说道:“快认了吧!”

姜后大哭说道:“纵然死了,也没有冒认的道理!”

奉御官百般催促逼迫,容留不得,将姜皇后刺去了一只眼睛,血染衣服前襟,昏厥在地。

黄贵妃见姜后遭受这样的惨刑,也是痛哭泪流不止。

奉御官将剜下来血滴滴一目盛贮盘内,同黄妃驾辇来回复纣王。

黄妃下辇进宫。

纣王忙问曰:“那贱人招供了没有?”

黄妃奏道:“姜后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即便是受了剜目的屈刑,也不招供,以免失了大节,奉旨已取了她一只眼睛。”

黄妃将姜后一只眼睛血淋淋的捧了上来。

纣王看了姜后的眼睛,生了恻隐之心,想想恩爱夫妻多年,后悔不及,低头说不出话,很是伤情。

纣王回首责怪妲己说:“刚才轻信你一句话,将姜后剜去一目,又没有招认,这样的过失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事都是因为你轻举妄动。

如果百官不服,怎么交待!”

妲己说道:“姜后不招认,百官自然有话说,不好交代了结。

何况东伯侯坐镇一方,也要为女洗漱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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