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土地是奖品
前几批的移民安排好了之后。
成都平原的景象就大有改观了。
至少主要道路的两侧,隔上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小的村落。
会有大片开垦出来的农田。
田里除了稻子和小麦之外,大部分种的都是土豆、红薯、黄豆。
聪明的农民,会在自己购买的田地上种植水稻或者小麦。
然后在周围开垦出来的荒地上,种植土豆、红薯之类的杂粮。
这就是老农民的智慧了。
因为开垦出来的荒地,如果种植的是粮食。
就必须要征税了。
但是种这些土豆、红薯,就算是粗粮也就不征税了。
但是贪小便宜的人,最后吃大亏,荒地开垦出来后,只要有交税证明,那么这块地的使用权就有归属了,你不交税就说这地是你的?
“拿出凭证来!”
。
我在当知府的时候我还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
但是当我成为了广东巡抚之后,就开始研究土地所有权的事情了。
再加上当知府的时候没那么大的地皮,基本上也不存在土地再分配的问题。
而等我们到了广州,大量的满清官员被我们抓了或者逃了。
这些满清官员家庭或者说家族拥有的土地就被我们没收来了。
刚刚稳定下,城里城外的有点儿实力的人,就开始惦记着购买这些田地了。
显然,这些田我是不可能卖出去的。
把地卖出去那就是一锤子买卖,我手下的士兵用什么奖励,用银子吗?
当然用银子是最省事儿的。
而且我现在手头也不缺银子。
光是从那些贪官的家里搜出来的就要上千万了。
但是发钱不如发地,部队里的军官和士兵,其实最希望的是去当地主。
他们拿到了军功,挣到了赏钱,第一件事情就是买地。
有地了,就有根了,就能够让家人有了立锥之地,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所以我在平定了广东之后,就让那些立功人员自己选择,是要钱还是要地。
当然,大部分人是选择要土地,当然得到奖励太少的那批海南人会要钱,回家再买地。
而家在广西的那群士兵,全都把家人接出来,落户到了广州。
从小生活在山区的人,看到了平原这后,眼睛都变成绿色。
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就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奖励制度。
从奖励金钱到奖励土地,最低两亩最高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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