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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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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哎呀……

夜深可没有半点为那名律师说话的意思。

在他看来,既然参与到了这起事件之中,那么岳千桦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被受害者一方所憎恨,这也是&ldo;责任&rdo;的一部分吧。

很久以前他就和小妹夜永咭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

永咭坚持认为律师不应为自己辩护者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夜深则站在她的对立面。

&ldo;毕竟律师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

&rdo;夜永咭有些激动地冲着哥哥吼道,&ldo;他没有去调查事情真相的义务吧!

&rdo;

&ldo;没有调查过真相,不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所言是否属实,然后就可以毫无负担地站在那里辩护吗?&rdo;夜深反问。

&ldo;信任自己的委托人,全心全意去帮助委托人取得胜利,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

&rdo;

&ldo;因为是职业问题,就不用负起责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rdo;夜深冷哼一声,&ldo;打个比方,如果一名医生没能救回濒死的病人,你认为他没有责任吗?不,当他出手施救的时候,就已经将那份责任担起来了。

只不过大家都明白他已经尽力而为,没能成功不是他的过错,所以才没有人让他为此负责而已。

但他自己心里应当清楚,他是接受了这份责任才会来当医生的。

与真相和生命这部分相关的工作,责任或许要比其它职业重得多,相对的,价值也会更高一些。

反过来,你也可以将这责任看作是与高酬劳相伴的代价。

律师也是如此,选择了相信自己的委托人,就要为这份信任而承担后果。

如果你说这是职业要求,那就说明这是整个职业的责任。

如果连这种程度的觉悟都没有,那一开始就不要选择这个职业好了!

想要回报又不想承担风险,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rdo;

当然,后来他被恼羞成怒的妹妹痛打了一顿……这点儿小事我们就不提了。

夜深提出另一个关键人物的名字:&ldo;佟越呢?他在这起事件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rdo;

&ldo;出事那天他本来说好在我们家留宿,可却以临时有事为借口离开了,而且走时还留了门,也正因为这样,那头畜生才能那么轻易地潜入我们家。

不然小淑可不会在半夜三更给一个骚扰狂开门!

后来帮那个律师炮制证据也有他参与。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还以为那猪狗不如的东西是跟我站在一边的,直到后来深入调查时才总算搞清楚。

&rdo;

&ldo;唔,我还有一个问题。

&rdo;夜深像小学生提问一般举起手来,&ldo;事情明明都过去那么久了,足足二十年,怎么你直到现在才实施复仇计划呢?&rdo;

&ldo;问得好。

&rdo;老关说,&ldo;原因有很多。

第一,打完那起官司之后,蒋成和佟越就都躲了起来,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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