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页)
为首之人便是那时常为孙剑锋送东西的锦衣卫,他佩刀立在店中,眯眼盯着沈鸿锐,一挥手:“把他扣起来!
带回天牢候审!”
便有人上前去拿沈鸿锐!
宁清卓大惊!
沈鸿锐也皱眉,厉声斥道:“且慢!”
他看着那为首的锦衣卫,问道:“大人,你要抓我,可以,但是总该有个理由吧?”
那锦衣卫一声冷笑,从怀中摸出了一本薄薄的书,甩在沈鸿锐面前的桌上:“散播淫秽书籍,败坏风俗,这个罪名,足够你下诏狱!”
宁清卓低头看去,便见那书本上写着大大的三个字:偷香记。
作者有话要说:京城早报头版头条:
《甲午年净网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沈大学士之子涉嫌散播淫秽书籍被抓》
感觉自己萌萌哒o( ̄▽ ̄)ゞ
昨天又吞评论了qaq,没法回复,不过我有在后台看到哦么么哒
☆、第64章他的私心
沈鸿锐自是坚持那书与他无关,可锦衣卫不听解释,强行将他带走。
宁清卓心中焦急,但她在京城势单力薄,思量之下,只得派宁杰去沈府知会沈通和。
她则拿起桌上那本《偷香记》,翻看起来。
沈鸿锐现下虽然被赶出了府,却到底是沈大学士之子。
若他的罪名只是传播□□书籍,孙剑锋还不敢抓他入狱。
那人定是找了更好的由头,传播淫秽书籍只不过是个幌子。
宁清卓首先便得弄清楚,孙剑锋敢公然拿人的真实原因。
她将那书粗略一翻,大致了解了内容。
男主角是个文采风流的书生,女主角是个大家闺秀。
两人于上元节灯会相逢,书生对小姐一见钟情,为她作诗一首,明示情谊,小姐亦暗生情愫,还了块手绢。
之后两人多次以各种名目再见,情投意合,终于私定终生。
书生准备禀明父亲,向小姐家提亲,却不料,一名高官看上了小姐,棒打鸳鸯,占着有权有势,霸了小姐做侍妾。
书生心灰意冷,本以为今生再无缘相见,却不料一次夜宴上,他竟然与小姐偶遇。
两人都是情根难斩,又逢天时地利,遂私相授受,翻云覆雨。
之后便是男女之事的香艳描写。
宁清卓合上书,眉头微皱:在她看来,这只不过是一篇黄色小言,又怎会扯到沈鸿锐头上,还让他下了天牢?
她将书翻到扉页,果然看见了一个私章:修贤山人。
心中暗道:难道这修贤山人,是沈鸿锐为人所知的别号?
可是,单以印章断定这书是沈鸿锐所作,未免太过武断。
孙剑锋定是还找到了其他证据。
——会是什么呢?
她正皱眉思考,宁杰却气喘吁吁跑了回来:“当家的!
我已经将消息通报沈大学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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