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马哈德
原本麦穗部落筑起了一座城。
诺布城,为了纪念先知而命名的城市。
上一年的麦子已经收获,现在正是种下麦子的时候。
马哈德带着一队卫士匆匆出了城。
马哈德是先知逝去之前所点的八位骑士中的一位。
身上是城里老练的猎人为他制作的皮甲。
他的剑被收进了剑鞘里。
他的剑很锋利,如果没有剑鞘的收纳就很容易伤到人。
不过和剑不同的是,他自己很温和,很有亲和力,如果说诺布城里最愿意生孩子的男性的话,他至少也是前三。
不过现在马哈德紧皱着眉头。
有人死了。
在播种的时候死了。
很快,带着卫队到了现场。
“那是黑色的野兽,它的速度很快,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利德就倒在地上,他的心脏被掏掉了。”
说话的人双眼睁大,满是恐惧,双腿颤抖,要不是有两个卫士架着他,他可能都站不稳了。
“确定是野兽吗?”
马哈德问道。
“是的,我很确定,大概只是在膝盖的高度,跑起来没有什么声音。”
“马哈德!”
有人大喊了一声。
马哈德看过去,对方举起的手中攥着一撮黑色的毛。
……
安抚了下恐惧的人,并且让这一块种植的人先回到城里,等到解决了这个野兽之后再出来播种。
然后他带着这撮毛找到了麦尔。
麦尔是城里最老练的猎手,只可惜年纪太大的他已经没办法继续狩猎了。
他对此很遗憾。
“这是狂猎的毛。”
特别是现在。
他双眼满是火热。
“狂猎是天生的猎手,它们有极快的速度,锋利的爪牙,能轻松抓出猎物的心脏。”
“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心脏。”
“可惜,我年纪大了,不然的话真想去狩猎这个家伙。”
麦尔眼里满是遗憾。
狂猎是猎人给它的名字,能够狩猎到一只狂猎是所有猎人最高的荣誉。
不过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一个人狩猎过一个狂猎,还是一只受了伤的狂猎。
听说麦尔就有着那个人的血脉。
“我需要怎么找到它。”
马哈德问道。
“找它,不不不,找不到的。”
麦尔摇着头“我刚才说了,它是天生的猎手,而猎手只会出现在猎物的面前。”
“你需要去抓一些鬃毛猪,鬃毛猪的心脏最有嚼劲,是狂猎喜欢的食物。”
“不过如果要最好的效果的话,需要以人来作为诱饵。”
“人的心脏才是它最喜欢吃的。”
“狂猎的嗅觉非常灵敏,尤其是对于血液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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