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商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第4页)
因为陷阱就是一开始那个棋局,并没有说明其中奥秘(并未发出任何要约或者要约邀请)。
虚竹只是为了救迷醉要自杀的段延庆,随意摆了一个棋子,就被迫与逍遥派掌门人无崖子订立了一份责任重大的合同。
这份合同内容是:虚竹接受无崖子70年功力修为,有义务接任逍遥派掌门,并诛杀叛徒丁春秋。
单从内容看,合同并无不公之处,70年的内力和掌门之尊,是每一个学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好事,接受了它,就如插入一个新式芯片,功力的版本大大升级、地位也相应提高。
杀一个坏人,在当时的江湖,也不是件为难的事情。
但是,这份合同是违法订立的,因为它违反了公平自愿原则。
在案发现场,无崖子老先生以百年智力把不谙世故的虚竹哄得晕头转向,威逼利诱、以死相挟,虚竹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接收功力、磕头拜师、答应除恶,戴上掌门指环。
虚竹笨,却并不傻,他知道这份合同是不作数的,完全可以不履行。
于是,他多次向逍遥派门人申请,宣布合同无效。
他先是想把指环还给苏星河,一走了之。
苏星河不愧是无崖子的徒弟,所使手段如出一辙,都是以死要挟,不过,他的效果更好,先是给虚竹设下了逻辑陷阱,把他困住,而自己也不过是惺惺作态,不用真的去死。
后来,虚竹也学会了变通,其他当事人都不愿意让合同无效,那就干脆转让。
他居然成功地把指环转让给了天山童姥。
可是,造化弄人,最后他不但没有推卸掉责任,就连天山童姥的灵鹫宫也一并接收了。
法律不是万能的,虚竹能从法理上明白自己有权利摆脱这份不公平的合同,却免不了在各种情势之下,一次次地挣扎,一次次地屈服、妥协。
因为,他对人有着善良的感情。
这下,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是死的、人情是活的,虚竹其实无法挣脱的,是那张人情的网,这非常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2.3生命押运:都大锦运输合同掉得大
【情节】
《倚天屠龙记》是金庸老先生“射雕三部曲”
的第三部。
在第3回“宝刀百炼生玄光”
中,记载了一个因未被依法、依约履行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灭门惨案。
只听那姓殷的微微一笑,说道:“我若不知龙门镖局名声不差,找上门来干么?都总镖头,我有一单镖交给你,可有三个条款。”
都大锦道:“牵扯纠缠的镖我们不接,来历不明的镖不接,五万两银子以下的镖不接。”
他没听对方说三个条款,自己先说了三个条款。
那姓殷的道:“我这单镖啊,对不起得很,可有点牵扯纠纷,来历也不大清白,值得多少银子,那也难说得很。
我这三个条款也挺不容易办到。
第一,要请你都总镖头亲自押送。
第二,自临安府送到湖北襄阳府。
必须日夜不停赶路,十天之内送到。
第三,若有半分差池,嘿嘿,别说你总镖头性命不保,叫你龙门镖局满门鸡犬不留。”
……
过了半晌,听得都大锦道:“殷大爷,你要我保甚么镖?”
那姓殷的道:“我先问你。
我定下的三个条款,你可能办到?”
都大锦顿了一顿,伸手一拍大腿,道,“殷大爷既出了这等重酬,我姓都的跟你卖命就是了。
殷大爷的宝物几时来?”
那姓殷的道:“要你保的镖,便是躺在担架中的这位爷台。”
承运人都大锦应该说还是非常认真、卖力的,却料不到已经到了武当山脚下却翻了船,让几个冒充武当六侠的人把货物(俞岱岩)劫走了,且造成了托运货物的严重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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