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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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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未说完,郑起云当胸一拳,把他打得晕了过去。

【问题】

1.太白三英是否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

2.袁承志属于民族英雄还是国家英雄?

【解读】

《碧血剑》第8、9回记载了太白三英的故事:史秉光、史秉文、黎刚是陕西秦岭太白山太白派的三个盟兄弟,号称太白三英。

太白三英眼见清兵势大,便卖身投靠清朝九王爷多尔衮。

多尔衮写信,吩咐他们伺机夺取江南帮会的地盘,挑拨武林人士自相残杀,同时设法扩充势力,等清兵入关,便起事内应。

正好金龙帮焦公礼前来,请求史家兄弟澄清当年与仙都派的过节,史家兄弟非但不去向仙都派解释,反而从中挑拨,帮助闵子华大举约人,企图扩大事态。

从时间上推算,这一年应该是1642年,明世宗崇祯十五年。

1643年5月,金龙帮主焦公礼寡不敌众,准备一死以泯宿仇。

袁承志获知事件真相后,仗义出手,当众出示了当年飞虎寨主的服辩和丘道台的谢书,说明闵子叶确是不良该杀之辈。

袁承志还出示了清朝九王爷多尔衮给太白三英的秘谕,揭穿了他们投敌卖国的真面目。

金龙帮和仙都派握手言和,焦公礼和女儿焦宛儿感激不尽。

在这起事件中,太白三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应当定什么罪?

秦朝统一后,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

镇压反对中央政权的叛乱活动,屡见于史书。

根据《史记》记载,秦惠王诛杀商鞅的罪名就是谋反。

李斯也是被秦二世以谋反处以酷刑。

汉承秦制,九章律把谋反罪列为危及皇权及危及国家的最重大的犯罪。

至北齐,创重罪十条,列于北齐律中,改谋反为反逆,列于重罪十条之首。

隋改重罪十条为十恶罪,开皇律变北齐反逆为谋反、叛为谋叛。

从而奠定了唐律十恶的基础。

唐律疏议中分别解释了谋反和谋叛的含义:谋反,谓谋危社稷。

即谋划反对皇权和推翻封建政权的行为。

谋叛,谓背国从伪。

即背叛朝廷、私通和投奔敌人的行为。

明代《大明律》和清代《大清律例》仍有十恶大罪,并将谋反列为其首。

1911年公布的《大清新刑律》,将旧律谋反扩大为分则第二章内乱罪,并将旧律谋叛作为第三章外患罪。

十恶大罪中,谋反是指反对封建国家的行为,谋大逆是指预谋毁坏供奉先帝的庙宇、埋葬先帝的陵墓以及毁坏皇帝居住的宫殿的行为,谋叛是指本朝官吏背叛朝廷投奔外国或投降伪政权的行为。

可见,太白三英的行为构成谋反和谋叛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序列。

我国《刑法》第102条也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袁承志是否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我们不做深究,但他在历史大变革中的矛盾心态,患得患失,都显示出他作为一个正直的以天下百姓存亡为己念的,有为青年在国家、民族生死存亡关头表现出来的优良品格。

如果把李自成起义军算上,此时可说是三方争雄,明朝气息奄奄,清军如狼似虎,李自成起义军势如破竹。

然而彼时谁是谁非、谁好谁坏则无法判定。

李自成军队频现土匪习气,毫无天子之气象;明朝日薄西山,崇祯皇帝却苦撑苦熬;清朝虽仁德为民,却为其他民族。

袁承志所苦者即在于此,他内心所想均为向崇祯报仇,去刺努尔哈赤又于心不忍,对李自成更是大失所望。

最后,在父仇家恨、儿女情长中,无法选择人心向背,只好逃往海外。

6.8英雄末路:萧峰为和平以死谢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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