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第14页)
辽太祖诏定法律,其从侄突吕不受命撰《决狱法》,是辽国最早的一部法典。
辽太祖以下历代皇帝陆续有所增补。
道宗咸雍六年(1070年),命耶律苏等修订条制,认为“契丹、汉人风俗不同,国法不可异施”
,凡合于汉人“律令”
者载入,不合者另行存列。
大安五年(1089年),道宗指责新编的条制过于繁杂,是“多作条目,以罔民于罪”
,下令复行《重熙条制》。
辽国所编的几部法典,都已失传。
只能从《辽史》所载犯法治罪的事例和有关纪事中,约略推知辽法的大概内容。
契丹建国前后,原始的法令主要是对谋叛和盗窃治罪的规定。
谋叛是指契丹贵族官员的反叛。
契丹人犯十恶大罪,依汉律治罪。
辽国虽有法律条例,但重大罪案的处治,往往依皇帝的意志论决重轻。
因此,对萧峰的谋叛行为,耶律洪基有完全自主决定的权力。
至于萧峰之死,其实是因为他当时已经再无半点活下去的理由了:杏子林中他丢失了领导地位;天台山上他成了契丹胡虏;聚贤庄内他失去了诸多兄弟;小镜湖畔他丢了至亲至爱;少室山顶他失去了复仇动力;雁门关外他最后丢了祖国家园。
归根结底一句话:作为皇帝,似萧峰这等重臣,敢公然抗命、挟持皇帝已是死罪;但作为义兄,处死萧峰无异于恩将仇报。
所以萧峰是生是死,对于耶律洪基都不光彩。
萧峰自尽,起码可以通过自己的死维护耶律洪基的威信。
有人提出,萧峰是一个替罪羊:政治上的、莫须有罪名上的、狼头标志上的、集体暴力上的替罪羊。
萧峰和郭靖不同。
郭靖虽长在蒙古,却是汉人,他守襄阳抗元,是守护自己民族和家园,即使他不忠君,也做着守城的忠于宋的事,为的宋朝百姓。
萧峰是辽人,在宋长大,前半生一直是大宋的抗辽英雄,知晓身世后,对他的整个坚守的民族观念和行为标准都产生很大冲击。
他对辽宋都有很深的了解和热爱。
为了辽宋无辜的百姓不受生灵涂炭,挟持辽主退军。
于宋,是免了浩劫;于辽,虽然也避免辽百姓军人损伤,但事实上行为的本质却是背叛君主和结义兄长以及自己民族的军队。
这是他命运的悲剧,也是他身份上的悲剧,更是他前半生养成的家国人生道德价值观念和之后自己命运身份民族的事实之间无法调和的悲剧。
自杀是萧峰在人生目标达成后对结义兄长,更是对自己民族归属的皇帝的一种补偿。
《天龙八部》是一部悲剧,这是大家可以接受的;萧峰选择自杀却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
萧峰的自杀是金庸一手编造的成人童话破灭的结果,也是金庸在民族主义的道路上走不下去的结果。
也许,如果阿朱活着,这个结局可以改变,譬如他会选择与阿朱隐居山林。
但阿朱已经离去,他除了死,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
自杀,救两国百姓于战火,是他的伟大,大侠、大英雄,当如是。
6.9心灰意冷:袁承志赴海岛成化外民
【情节】
《碧血剑》中的袁承志,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当然他选择的结果没有萧峰悲剧,但也是一种“逃离式”
的解决方式。
小说中多次提及海外的岛屿,第13回“挥椎师博浪毁炮挫哥舒”
中记载了西洋军官彼得给袁承志提供的思路:
袁承志打开布包一看,见是一张折叠着的厚纸,摊了开来,原来是一幅地图,图中所绘的似是大海中的一座岛屿,图上注了许多弯弯曲曲的文字。
彼得道:“这是南方海上的一座大岛,离开海岸有一千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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