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方法(第2页)
码头的捕快见他模样,知晓其是军中出身,草草地检查了路引,任由他离去。
当年的荒凉、残破,兵贼盛行,此时也烟消云散,不见了踪影,一片太平景象。
又换乘了客船,行进了半日,抵达了都昌县。
都昌县两面换湖,丘陵和平原占据多数,比邻鄱阳湖之故,让其丁口大盛,竟有五十万。
回想家乡的针宫鱼、紫皮蒜,袁江就感觉肚皮直叫。
草草吃了点干粮,他就去往驿站,凭借着路引和身牌,倒是住了进来。
一碟青菜豆腐,一碟咸菜,外加一大碗粗粮饭,让他无奈。
「吉林都司,队正袁江,您签字吧!
」
伙计递上来账本,红泥,让他签字画押。
「这是作么事?」
「登记入账,年底在省城对账,然后汇总到京城。
」
伙计不
厌其烦道:「这损耗是朝廷一半,藩库一半,可不能马虎。
」
袁江问心无愧,但这点粗茶淡饭还得签字画押,直让他暗骂小气。
「军中隔三差五还有肉吃,这驿站的伙食太差了,果真是大改了,这能耗多少钱。
」
他抬眼一瞧,宽敞的大堂中,果然只有三三两两的官吏,而在驿站旁边,只有一处豪华的酒楼,热闹非凡。
伙计叫他神情,不由道:「您也可去那,但可要自付,耗费可不小。
」
言罢,自顾自离去。
邻桌的嗤笑一声,道:「隔壁的酒家,也是驿站经营的,薄是其家,厚也是其家。
」
「无外乎赶咱们去那里销金罢了。
」
袁江恍然,拱手谢了谢,这才吃食起来。
晚上寝居,也不过是木板薄被,一壶热水,端是简陋无比。
翌日一早,蹭了三碗粥,一碟咸菜,袁江这才出发。
其家位于鹤舍村,袁氏一族聚居,共有百余户,七百余口,在都昌县赫赫有名。
骤然归家,父母泣不成声。
原来,他自幼读书,虽然只是考过县试,但在族中也是佼佼者,九江城游学,不曾想竟然去南京参了军。
老娘哭哭啼啼,而他差点没被他爹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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