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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我又接到四封信(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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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说得多可怜。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自己,除了父母给了我一张好看的人皮以外,我别无他有。

我不知道假若那位叫张秋红的留着帽壳头的个子小小的圆圆脸蛋(她在给我写的信中有她的照片)的女孩知道了我的经历,

知道了我骗父母,偷钱,逛妓院的事以后,还会不会如此崇拜我?我想大概是不会的。

也许在她的心里,对于我这个文学爱好者看得太神圣了。

其实,也许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才会理解自己,也很可能会支持自己的文学事业。

但是,当时的我却偏偏对于这个朴实的女孩不动心,偏偏没有把她那些朴实的话放在心上。

另一封信是家在开封的金凤琴写的,她是用歌曲的名字连在一起写的信:

我的人生性格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最爱看的书是《绿水无痕》,郑向书的名作,爱唱歌,最离不开的是收音机。

《朋友》,你可知道我在为你《祝福》,《我的世界为你而改变》,《读你》的信,就像收获一份《秋天的爱》。

《只愿一生爱一人》,《在那遥远的地方》,你《一个人的日子还好吗》,我会把这份《思念》寄托给《孤枕难眠》的你。

《谢谢最深爱的你》,陪我度过这么多《情人》,我会等到《花了也谢了》,《大哥,大哥,你好吗?》,《牵挂你的人是我》,祝你《万事如意》,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顺风》。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这句话是我在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听到一位老师讲过这句话以后,就把它刻在心里作为座右铭的。

看来,我也金凤琴也有不谋而合之处。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郑向书这位作家,也不知道他的这本《绿水无痕》还获得过茅盾文学奖,实在是有点孤陋寡闻。

不过,既然那本书得了茅盾文学奖,那金凤琴又对这本书如此钟爱,相信一定写得不错。

如果有机会遇到这本书,我一定要买一本看看。

说实话,那个时候的青年男女通信,都喜欢用歌曲的名字连在一起。

我也想这样做,但是却没有那个本事。

因为我虽然喜欢唱歌,但是家中经济条件不允许,买不起录音机和磁带。

这样一来,我所知道的歌曲就很少了。

除了这两封信,我还收到了另外两封信。

一看信封右下角的署名我就知道这两封信都是男人写的。

这让我有点奇怪。

我是在电台上征婚的,又不是交朋友,怎么会有男人给我写信?为了一探究竟,我就拆开了那两封信。

第一封信是一位崇拜我的那年已经二十八九岁的男人写的。

他说他自己也长得很帅,可是,因为他性格内向,直到现在还没有交来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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