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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十一条人命1987年洛宁县415特大系列流氓杀人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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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求学和生活的金色年华!

是何缘由,她们死得这样惨?割脖断颈,身首分离,开肠剖肚,割肉挖心,惨不忍睹,血流遍地……

是何道理,他们死得这样冤?

是何等样恶魔,残绝人寰,肆意杀戮,乱洛宁、搅洛阳、袭西安、惊木兰。

一路杀去,把巨大的痛苦和耻辱留给了受害者,留给了他们的亲人,留给了人民的卫士?

他,王洪波,1980年11月在西安灞桥区应征入伍,1982年考入武汉某炮兵指挥学院学习二年,获中专文凭,1985年10月参加某炮兵为期三年的大专班函授学习,出走时,再有三天,大学文凭就要到手。

他的母亲说起他:很老实,像个女孩子,十分腼腆,不经常外出。

据说:1984、1985、1987年,王洪波三次受到营连嘉奖。

他,难道会是恶魔!

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1980年,西安某部学院一名女保育员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从门缝塞入的几封化名的匿名信,以及11幅钢笔画。

画,每幅均有姑娘,而且全是充满杀气的姑娘,除3幅外,其余画面上非刀即枪,还有3幅是描绘姑娘杀猪、杀鸡场面的。

其中一幅画面中的女主人公一手提大刀,一手撕着被面朝柱子捆住脖颈、双手、双脚的男人的上衣,口中说道:“今天我要剖开你的后心看看,是黑还是白……”

那被捆绑的男人则嬉皮笑脸地回头说着极其下流的话语。

信,内容乱七八糟,秽言迭出。

其中一封信中写道:“姑娘,你长得真好看,简直让人心里发痒……有时在路上遇到你,一想起将来得不到你,就想把你杀了,吃你身上的肉,喝你的血,掏你的心肝……最让人喜欢的是你的头……有时我真想把你宰了,把你的脑袋割下来欣赏。

再用刀剖开你的肚子,拿出五脏炒食……”

这些画和信的作者对人充满了杀机,却对猪之类怀有特别的怜悯之情,并由此累及到憎恨杀猪的姑娘。

(他在西安和洛阳共作案3起,2起都是在肉食加工厂宿舍区作案,杀死3人)

这绝不是偶然!

从他第一次受到嘉奖,便开始夜入民宅,频频地滋扰,频频地作案!

就连他的经常值班,也正是为了便于伪装,便于作案!

一时间,这个披着人皮的狼,这个疯狂的变了形的刽子手,令多少家长夜难眠,使多少人胆颤心惊!

痛啊!

然而,至今仍无法证实,王洪波的连续杀害青年妇女与其心理变态有多么深的联系,至今仍无法证实!

总之,他后来愈演愈烈的作案伤害,发展到了丧心病狂,手段凶残,不杀人不足以使自己安宁的地步,终使一个又一个无辜弱女面对屠刀,频受其害,一条又条鲜活妩媚的生命,被一一屠杀!

惨啊!

尽管王洪波连连深夜出营,凌晨作案,常独自关门吃腥臭难闻的死猫烂狗的夜饭,且有极大可能食吃了洛阳肉联厂受害人小芸的肌肉(因多方查找,小芸被割去部分肌肤无着),盗剥老百姓家的鸡吃,常睡懒觉,前后达二年之久,直到变卖衣物,四处借款,光明正大的“请假”

外逃……始终未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和察觉,以致于他外逃后再袭木兰,又酿新祸,又夺去了第9条生命……

若非公安机关全力围追堵截,逼他走投无路,只得自毙江边,还不知这个杀害多达11条生命的凶魔祸害到几时!

掩卷赘语,只为提醒人们。

愿王洪波这个魔鬼的自毙,使人间蓝天永在,大地不再因惧其血腥而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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