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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鸳鸯美梦的破灭1983年长春市二苗离奇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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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24日夜。

高楼栉比的吉林省长春市南湖新村,家家户户亮着灯光,远远看去,如繁星点点,有秩序地缀在墨蓝色的天幕上。

一片静谧。

在2号楼的二层楼上,有一户人家,从窗外看,灯光没有什么特别,但窗户里边的气氛却与寂静的新村大不一样。

因为这所房子的主人,正在度着“新婚之夜”

主人崔坤,也就是新郎。

不过他已经是42岁的人了。

新娘许丙珍,也有35岁了。

从这一点看,谁也不会相信他们是新婚,事实正是这样,他们的“结婚”

,只不过是用合法手续把以往的满足延续下来罢了。

说是新婚之夜,可对他们来说,是既不新也不鲜了。

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兴高采烈地品味着这来之不易的果实,庆幸久已盼望的这一天的到来。

这位“新郎”

是省里某部门的干部,人到中年了,可他旺盛的精力不亚于青年人的势头。

为了达到今天的目的,他差不多像一个冒险家,撑着孤帆,在风浪中挣斗了几年。

凭着他的胆量和决心,闯过了一个又一个“风险”

看他宽宽的额头上,皱纹舒展了,眼睛里闪着犹如猎人满载而归时的那种光芒,心满意足使他有点晕头转向了。

不是吗?两年前,他就曾对当时还不是他妻子的许丙珍说:“你看看,我非把你弄到手不可!”

那时,许丙珍还是他内弟苗雨天的妻子。

两年后,他竟奇迹般地实现了自己的誓言。

今天怎能不使他陶醉在占有的喜悦之中呢!

新娘许丙珍是某百货商店的收款员。

个头不高,容貌一般,唯独不乏崔坤眼睛里的那种魅力。

今天对她来说也算如愿以偿了。

她的心情,可以这样来比喻:就像一个以行窃为生计的人,忽然拾到一个金元宝一样,这笔外财使她再也不必为生计而偷偷摸摸了,不必再担心因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受人指责了。

从今天起,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满足自己的欲望了。

可想而知,他的心情同样是美滋滋的。

今天,他们第一次坦然地走进卧室。

大喜过望,简直使他们麻木了。

但是,在欢乐之余,哪管有一分钟的冷静,一种摆脱不了的阴影,也会爬上他们的心头,足可以使他们心惊肉跳,坐卧不宁。

他们不会忘记,这几个月来,在他们当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可怕的事情。

崔坤不会忘记,四个月前躺在自己身旁的还是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苗风芹,可如今她消失了……

许丙珍也不会忘记,不到两个月前,与自己相伴而眠的还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丈夫苗雨天,可如今,也不见踪影了……

这两个人的消失,是不会从他们的记忆中抹掉的,又何况是他俩亲手制造了这样的消失。

对这一对“新婚”

夫妇来说,除了那片刻欢乐可以使他们忘掉一切外,占据他们脑际的是不可名状的恐惧,是无法弥补的亏空。

当良心偶尔闪现的时候,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威严,曾不止一次把他们逼到了心灵深处那肮脏的角落,使他们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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