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鸳鸯美梦的破灭1983年长春市二苗离奇被害案
1983年9月24日夜。
高楼栉比的吉林省长春市南湖新村,家家户户亮着灯光,远远看去,如繁星点点,有秩序地缀在墨蓝色的天幕上。
一片静谧。
在2号楼的二层楼上,有一户人家,从窗外看,灯光没有什么特别,但窗户里边的气氛却与寂静的新村大不一样。
因为这所房子的主人,正在度着“新婚之夜”
。
主人崔坤,也就是新郎。
不过他已经是42岁的人了。
新娘许丙珍,也有35岁了。
从这一点看,谁也不会相信他们是新婚,事实正是这样,他们的“结婚”
,只不过是用合法手续把以往的满足延续下来罢了。
说是新婚之夜,可对他们来说,是既不新也不鲜了。
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兴高采烈地品味着这来之不易的果实,庆幸久已盼望的这一天的到来。
这位“新郎”
是省里某部门的干部,人到中年了,可他旺盛的精力不亚于青年人的势头。
为了达到今天的目的,他差不多像一个冒险家,撑着孤帆,在风浪中挣斗了几年。
凭着他的胆量和决心,闯过了一个又一个“风险”
。
看他宽宽的额头上,皱纹舒展了,眼睛里闪着犹如猎人满载而归时的那种光芒,心满意足使他有点晕头转向了。
不是吗?两年前,他就曾对当时还不是他妻子的许丙珍说:“你看看,我非把你弄到手不可!”
那时,许丙珍还是他内弟苗雨天的妻子。
两年后,他竟奇迹般地实现了自己的誓言。
今天怎能不使他陶醉在占有的喜悦之中呢!
新娘许丙珍是某百货商店的收款员。
个头不高,容貌一般,唯独不乏崔坤眼睛里的那种魅力。
今天对她来说也算如愿以偿了。
她的心情,可以这样来比喻:就像一个以行窃为生计的人,忽然拾到一个金元宝一样,这笔外财使她再也不必为生计而偷偷摸摸了,不必再担心因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受人指责了。
从今天起,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满足自己的欲望了。
可想而知,他的心情同样是美滋滋的。
今天,他们第一次坦然地走进卧室。
大喜过望,简直使他们麻木了。
但是,在欢乐之余,哪管有一分钟的冷静,一种摆脱不了的阴影,也会爬上他们的心头,足可以使他们心惊肉跳,坐卧不宁。
他们不会忘记,这几个月来,在他们当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可怕的事情。
崔坤不会忘记,四个月前躺在自己身旁的还是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苗风芹,可如今她消失了……
许丙珍也不会忘记,不到两个月前,与自己相伴而眠的还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丈夫苗雨天,可如今,也不见踪影了……
这两个人的消失,是不会从他们的记忆中抹掉的,又何况是他俩亲手制造了这样的消失。
对这一对“新婚”
夫妇来说,除了那片刻欢乐可以使他们忘掉一切外,占据他们脑际的是不可名状的恐惧,是无法弥补的亏空。
当良心偶尔闪现的时候,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威严,曾不止一次把他们逼到了心灵深处那肮脏的角落,使他们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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