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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隐藏在幕后的女毒贩1999年上海115特大摇头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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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5日,有一封群众来信引起了上海市长宁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信中说:“武夷路激浪迪斯科舞厅有人贩卖摇头丸……”

很快,区委书记和区长将这一情况口头向长宁公安分局领导作了传达,并指示速速查明真相,严厉打击毒贩贩。

分管刑事侦查的副局长郑为国马上同刑侦支队代理支队长沈余祥商量后,决定由缉毒队先摸清情况。

11月中旬,身着便衣的侦查员先后两次踏勘武夷路。

这条路约1公里左右,摸遍沿路两侧门店,根本没有“激浪”

迪斯科舞厅,而其他舞厅没有发现疯狂摇头的迹象。

于是郑为国决定再扩大侦查范围,凡贴近武夷路的一些道路均逐个查访一遍。

这天晚上,郑为国深夜零点亲自驾车,带一名侦查员,沿武夷路过延安西路,在番禺路上,只见一家舞厅霓虹灯闪烁,外文招牌底上有“激情”

两字。

莫非“激浪”

为“激情”

之误。

身穿便衣的郑为国与侦查员一起徒步走向“激情”

迪斯科酒吧。

在这之前,刑侦支队代理支队长沈余祥也独自到“激情”

观察过两次。

武夷路一一番禺路;“激浪”

——“激情”

,地相近,名相似,很有可能“激情”

就是群众来信中说的“激浪”

再瞧那里的乌烟瘴气氛围,很有可能是摇头丸在起作用。

“激情”

门口壁垒森严,身穿迷彩服的保安人员手持对讲机,神色凝重,凡是陌生客人都要严加盘问。

郑为国和沈余祥踏勘以后,发觉“激情”

场子不大,约150平方米左右,走廊、扶梯、敞开式包厢,舞池最多50平方米。

其高潮在零点以后,绝大部分的年轻人将场子挤得水泄不通,“三陪女”

穿梭其中,摇头晃脑疯狂至极的大有人在。

郑为国和沈余祥取得一致看法:“激情”

里头有文章。

11月20日零点过后,夜色深深,路人稀少。

两辆民用牌照的轿车到“激情”

迪斯科酒吧门口戛然而止。

车门开启,走出6个打扮入时的中青年人来,4男2女。

其中两位身高1.80米左右,身材魁梧,西装笔挺,架着金丝边眼镜,一副香港大佬的派头。

还有两位也是港商打扮,操一口广东普通话,两个上海小姐就是他们的随从。

这6个人朝“激情”

走去,让穿迷彩服的保安愣了一下,随即放行,6人便顺利进入“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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