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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八章 君王之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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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殊时期,或者是战争年代,军队是不会介入城市的。

否则的话,就不是盛世,而是乱世。

事实上,在古代同样有警察和武警,只是叫法不一样而已。

他们就是衙役,具体而言,古代的衙役可以划分为三类。

每一类,都有具体的职责。

一是捕班快手,简称捕快。

从事传唤被告、证人、侦缉犯罪嫌疑人、搜寻证据等。

现代社会刑事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与此类似。

捕快,隶属于内政署下设的提刑司。

二是站班皂隶,类似于今日的法警或公安机关的警卫部门。

皂隶们主要负责随长官左右,护卫开道。

在审判时则站立大堂两侧,维持秩序,押送罪犯,执行刑讯及苔杖刑。

明初规定,这些人着皂色长袍,头戴四方形帽子,耳边插一根孔雀毛,或缀上一些黄色流苏。

皂隶之名,由此而来。

据明朝《三才要会》载,此装原为元朝色目贵族的打扮,朱元璋以此为贱役服装,以视轻视元朝色目人。

后来皂色改为青色,但称呼一直未变。

皂隶,隶属于内政署下设的治安司。

三是壮班民壮,负责把守城门、衙门、重要仓库、监狱等要害部门,巡逻城乡街道,类似于现在的武装警察。

此前,壮班的职责由城防部队负责,在欧阳朔提出改制后,将其移交给内政署直接管辖。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古代衙役品类齐全,如果运行通畅的话,他们是能肩负起维持城池治安职责的。

问题就出在一点,在古代,衙役与妓女、戏子一样,被列入卑贱的职业,一般人家都不愿意与之通婚。

古代衙役没有俸禄,只有一点微薄的伙食补贴。

就这样,还有大把的人,挖空心思地想进入衙役序列。

奈,古代衙役都是继承制的,每一个指标都有定数,父死子继,概莫能外。

为何衙役卑贱,却又如此吃香?

无它,只因在具体执行公务时,他们有太多的手段能够盘剥老百姓,油水充足,根本就不在乎有没有俸禄拿。

对这样的缺陷,欧阳朔有清醒的认知。

因此,自打领地组建治安司以来,衙役基本上都是由军士转职过来的。

他们素质过硬,拿着跟基础办事员一样的俸禄。

如此,才最大限度地杜绝了衙役的“胡作非为”

……

此前欧阳朔已经下令,对衙役队伍进行过一次扩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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