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充满激情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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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不同于江南里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个城市没有比较分明的四季,甚至连寒暑都没有明显的区分。
它非常像沿海岭南的粤地。
但又确实没有粤地那样比较舒服的天气。
毕竟它有跨越春末、一整个夏秋,乃至是三分之一冬的漫长暑季,单这一点就足以让人觉得不适应和不舒服。
那样的漫长和刻入骨子里的燠热,实在太令人心生厌倦和懒怠。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鹿城人都像我一样嫌弃夏天,渴望冬天,渴望大雪的飘零。
所以我宁肯冻得皮肤皲裂,入骨刺寒。
也不愿意忍受这酷暑难捱的燠热。
我是那种热爱冰和雪到骨子里的人。
但我似乎一生都与冰雪绝缘。
从五岁搬来鹿城,十七岁离开鹿城北上求学。
二十一岁离开北京辗转欧洲多国,最后在澳洲悉尼定居了四年。
算来算去,在我二十七年的人生中能见到雪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北京的那几年。
但其实也正是因为向往雪,向往北方冬天里干燥如鹅毛般的大雪,所以上大学选择了北京。
当然其实去北京还有其他的原因,一个其他但非常重要的原因。
只是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一个人会那么傻的放弃自己所有的自尊和梦想跟着我去北京。
但假如我知道那一个人的存在,我会不会去北京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回想以前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疯很Crazy的人。
为了一个人,以梦为马,奔到他的身边。
放来现在我只是觉得很丢脸。
要是现在的我绝不会为了一个人放弃自己的似锦前程,一头热血往前冲的恋爱脑。
想想我的少年时代,对于那个人的向往丝毫不亚于对北京城的向往。
那时候的那个人还不是现在我记着的曾安淳,也不是时时刻刻陪着我的温由。
而是如同我想去北京过我想要的冰雪生活一般,同梦一样虚幻缥缈的缪斯化身。
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缪斯,而我的缪斯就是他。
那个穿着深蓝灰制服的男孩子。
我以前其实是向往从军的。
海军,一身洁白干净的白色制服向大海致敬,像那个天空一样蔚蓝的男孩致敬。
以前的欢喜,从来不是跟随。
我向来讨厌跟随。
年少时期的我听身边二八年华的女孩子都在讨论说喜欢谁谁,以后就要跟着喜欢的那个人一起做一样的事。
可我却从未这样想。
如果我喜欢一个人,那一定要跟他做截然不同的东西。
这样的话我和那个他,我们两情相悦,就可以彼此把彼此当做师父,教授各自不一样的东西,这样互补的爱情一定会长长久久。
所以后来向往海军的我喜欢上了那个像着天空一样的男孩。
假如他穿着深蓝灰的制服,在天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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