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玄门禁忌已修改(第2页)
如果真的是一种行善积德的术法,怎么可能会在最后遭到反噬?
退一万步讲,就算这术法的确是为了度化婴灵所发明的,那也只能说明创造这种术法的人没有真正的大智慧。
因为一旦可以从养小鬼这种事情上得到利益,那一定会有人走偏,把这件事情搞成一个产业链。
如果只是一门普通的生意还好,商品的源头最多是付出一些成本代价,可这种邪术,最终的源头是孕妇肚子里的婴儿。
当一部分人从中得到利益之后,贪婪之心一定会滋生,那么就一定会有人追逐力量更强大的小鬼,而这么一来,就一定会有无辜的孕妇和婴儿受害。
这个时候,就不是度化那些堕胎的婴灵了,而是为了得到好处,反过来去残杀婴儿。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这句话用在这里真的相当合适。
就如很多人不理解很多国家的法律,比如说拐卖儿童,古代可以有“拐子打死勿论”
的法律,如今人贩子却只是判个几年时间。
只有那些影响极为恶劣的人贩子,才会执行死刑。
其实这不是保护人贩子的,而是保护被拐卖的儿童的,因为一旦是人贩子一律死刑,这些人贩子偷孩子后,只要某个环节出了错误,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杀孩子毁尸灭迹。
同样的,国家不许器官交易,同样是为了保护普通人。
有人说,我穷得很,我自己有两个腰子,卖一个改善生活,我自己乐意,为什么不行?
因为一旦这种事情合法了,那么资本就会有无数的手段迫使普通人卖腰子,会有一万种死法等着普通人。
同样的,国家建立之初,确定的土地制度,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分配给全民使用,大家只有使用权,没有权力买卖。
很多人拿这个做文章,说华夏如今的农民才是一无所有,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居然也还有二傻子相信。
实际上,如果土地私有,可以任意买卖,那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就会再次重现,很多农民可能连现在种口粮的土地都没有了。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那一层,还要看深层次的逻辑。
所谓什么度化婴灵,大概率也只是拿来包装的话术而已。
所以,在确定了这女星是养小鬼的,我对她就没有了一丁点的好脸色,不管她的苦苦哀求,直接把她扫地出门,关了店门上楼洗漱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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