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条件(第2页)
旺角六大帮派都已经被他收服,目前他有一家游戏厅一家地下酒吧兼赌场,三间麻将馆,两家小赌场,还有四间时钟酒店。
除去还在装修的夜总会,光这些每个月净利润能达到五百万,加上倪家的二成利润,应该有上千万。
而且抛开旺角的利润不谈,他来港岛一个多月,花了小两千万港币。
却从谭成和朱滔那里得到了一千万美金和三千万港币。
所以这每个月给洪兴交数的那点钱曹斌并不放在眼里。
而且他还可以借着洪兴的名号去做一些群英社名号做不到的事。
比如结交一些达官贵人,收服或攻打其他区的中小社团。
但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他如果不小心死了,洪兴会借机指派其他人接替他的群英社,将群英社彻底并入洪兴。
到时候曹斌和他的合作出现意外,蒋天生大可以派人暗杀曹斌。
曹斌想了一会就想明白了,这个王八蛋,心眼儿还真多。
但他怕暗杀吗?曹斌表示你在开玩笑。
他决定同意蒋天生的所谓合伙人模式,跟洪兴合作。
你蒋天生想吞下我的群英社,我却想借着洪兴的势力更进一步。
赢的人一定是我曹斌,因为蒋天生最后注定死在荷兰。
如果他不知道蒋天生最后会死于非命,不一定会同意加入洪兴。
可问题是他知道啊,加入洪兴,等蒋天生死后洪兴群龙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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