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零章 法院申辩(第3页)
都是在侵权!
但是……你说这玩意儿有可能吗?
大哥,你现在可是才推到iPhoner12,进军高端消费品市场,低端消费品市场可都还是华夏企业的天堂。
这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所有移动互联网公司都是在违法犯罪的话,那么整个移动互联网领域就不必要存在了,因为你连智能手机的授权都没有。
你看看,真正的公关,虽然说这个平果的公关部门有点激进且不理性,但是平心而论,这一次的公关虽然没有做到八面玲珑,但是还是勉强能够入入眼的。
欧阳旭没有发出声音,法庭里静得出奇。
原告还没有出声,而是沉默了一会儿,应该就是等被告认罪的。
但是,现在仍然没有一个被告站出来认罪。
其实这个也很简单,大家都有规避风险的心理,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个人站出来认罪了,那么可能整个群体都要崩盘。
不过,现在还是处于一个僵持的阶段,不然的话按照双方所能创造出来的社会能量,早就打的天翻地覆了。
“手机属于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应该归莫尔斯发明电报。”
突然,被告这边传出来一声洪亮而又清脆的声音。
没错,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欧阳旭。
欧阳旭这个时候出来,就是想阻断一下对手的思路。
对方的思路很简单,就是智能手机这块地盘这13年的专利税,你得给我交了。
就是这么简单,既然智能手机是我的专利,那你就得给我交钱。
欧阳旭这一下可不干,这么大一块地盘,让你独吞?你吞得下去吗?那些曾经跟你在互联网上竞争的巨头看得下去吗?
欧阳旭这一次其实就是稀释对方的专利成分,也有一点在法庭上瞎扯淡的意味了,不过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你要算专利也可以,你之前注册了吗?
那么你既然没有注册,那就要看看首要发明人是谁了。
你敢说互联网上的智能手机是你家的地盘,是你家的专利,那一大群“互联网之父”
能同意你?
还有,你敢说信息上构建起来的互联网上的智能手机完全是你发明的?发明电报的莫尔斯第1个不同意!
再来,你敢说建立在印刷术体系上辗转出来的信息构建起来的互联网上面智能手机的发明完全是你个人或者一个公司的发明?
古腾堡在内的一大批印刷工匠不同意!
要是按照你这种当时就没有注册专利的专利来收费,现在拍电视剧西游记的是不是天天就要向吴承恩后代付钱了?那如果以后有了这么好的查找技术,你也要付钱?
印第安人没向你要租金就算好的了!
欧阳旭这一下是真的用无赖的办法对付无赖,乱拳打死老师傅。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个案,其他的以后再谈。”
法官突然道,“好了,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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