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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十一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八卦取象筮法
秋左传》一书记载"
以《周易》筮之"
的筮例的实质内容
第二讲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
其它十个筮例的筮术方法
第四节《左传》记载的最后一则筮例
第十一《左传》里记载的最后一个筮例,是记载在《哀公九年》,阳虎用《周易》卜筮得到的《泰》之《需》。
这是为主子出兵打仗一事而卜筮的例子,我们来看这一筮例的解卦方法,就知道了八卦占筮的非理性。
我们且看《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占一筮例子: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
占诸史赵、史墨、史龟。
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
’
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
名位敌,不可干也。
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
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
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
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
宋,郑甥舅也。
祉,禄也。
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占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
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
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
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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