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四十三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易传》前(先秦)《周易》学术
句子,做为引经据典来阐明事物的道理,是与史巫筮卜完全是不同的认识,这应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来看《左传》所记春秋时期人们对春秋《周易》文本另一种用法,当作义理之书直接引用。
《左传》一书共记载有六例引用春秋《周易》文本内容的例子,其中有四例直接引语春秋《周易》文本里某些篇里的文辞,或篇内含义用于阐明事理。
现附录如下:
1《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楚人伐郑,取成而还。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
’间一岁,郑人杀之。”
2《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
《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
否藏凶。
’执事顺成为藏。
逆为否。
众散为弱。
川壅为泽。
有律,以如已也。
故曰律。
否藏,且律竭也。
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3《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
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
’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
能无凶乎?君其往也!
送葬而归,以快楚心。
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
吾乃休吾民矣。”
4《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
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
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龙,水物也。
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
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
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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