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六十四(第8页)
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
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
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
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
一失其原,巧愈弥甚。
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
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通过王弼的这篇论说,首先论证了“言、象、意”
三者关系,无疑于这三者是个不可分割的关系。
其中有一段话是引用《庄子·外物》里的话进一步说明言与意的关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庄子·外物》)
最后又对那些滥用”
象”
说卦义的批驳。
总之,王弼并不否定”
象”
,王弼已然用”
象”
而释《周易》。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
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
说。
才有了王弼的“象”
、“言”
、“意”
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
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并不符合《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本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卜筮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
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
的影响。
已然走的是“象数”
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
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可能是“忘象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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