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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四(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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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

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

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

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

一失其原,巧愈弥甚。

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

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通过王弼的这篇论说,首先论证了“言、象、意”

三者关系,无疑于这三者是个不可分割的关系。

其中有一段话是引用《庄子·外物》里的话进一步说明言与意的关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庄子·外物》)

最后又对那些滥用”

象”

说卦义的批驳。

总之,王弼并不否定”

象”

,王弼已然用”

象”

而释《周易》。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

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

说。

才有了王弼的“象”

、“言”

、“意”

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

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并不符合《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本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卜筮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

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

的影响。

已然走的是“象数”

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

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可能是“忘象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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