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 www.5du5.co,定秦曲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为兵家著作三十一篇。
但是就算是算上银雀山汉墓的出土竹简,只有二十四篇。很有可能,《汉书?艺文志》的记录,更多也不过是根据相应的流传说法而记录的编章数字,而当其时实际上流传的,也不过是二十四篇,而七篇已经失传。
而从《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描述来看,《尉缭子》有可能是汉朝时期经过修改的版本,或者是汉朝时期的人对《尉缭子》进行过相应的整理。因为从魏缭的思维方式而言,《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可以说比较“乱”。
而这本《尉缭子》二十四篇,有可能是加入了另外一个隐士魏缭的内容,而组成的杂家内容。
这一点从部分内容可以看出:
《天官?第一》: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
“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此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
“按天官曰:「背水阵为绝地,向阪阵为废军。」武王伐纣,背济水向山阪而阵,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阵哉!
“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
“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十二陵?第七》: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谨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
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
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不困。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
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古人何得,今人何失耶?耕者不终亩,织者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
民相轻佻,则欲心与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则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
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
《战权?第十二》:
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者,敌复图止,我往而敌制胜矣。故兵法曰:「求而从之,见而加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必丧其权。」
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不疑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矣。
其言无谨偷矣,其陵犯无节破矣,水溃雷击三军乱矣。必安其危,去其患,以智决之。
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
《重刑令?第十三》: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
以上的几卷内容,与作为兵书的《尉缭子》描述的基础有很大区别,而假若是从这些内容都可能是一人或者是传承下来的内容,那么魏缭,很有可能是师门传承的关系,就好比是鬼谷子的传承一样。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未完待续。)
为兵家著作三十一篇。
但是就算是算上银雀山汉墓的出土竹简,只有二十四篇。很有可能,《汉书?艺文志》的记录,更多也不过是根据相应的流传说法而记录的编章数字,而当其时实际上流传的,也不过是二十四篇,而七篇已经失传。
而从《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描述来看,《尉缭子》有可能是汉朝时期经过修改的版本,或者是汉朝时期的人对《尉缭子》进行过相应的整理。因为从魏缭的思维方式而言,《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可以说比较“乱”。
而这本《尉缭子》二十四篇,有可能是加入了另外一个隐士魏缭的内容,而组成的杂家内容。
这一点从部分内容可以看出:
《天官?第一》: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
“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此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
“按天官曰:「背水阵为绝地,向阪阵为废军。」武王伐纣,背济水向山阪而阵,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阵哉!
“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
“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十二陵?第七》: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谨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
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
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不困。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
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古人何得,今人何失耶?耕者不终亩,织者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
民相轻佻,则欲心与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则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
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
《战权?第十二》:
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者,敌复图止,我往而敌制胜矣。故兵法曰:「求而从之,见而加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必丧其权。」
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不疑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矣。
其言无谨偷矣,其陵犯无节破矣,水溃雷击三军乱矣。必安其危,去其患,以智决之。
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
《重刑令?第十三》: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
以上的几卷内容,与作为兵书的《尉缭子》描述的基础有很大区别,而假若是从这些内容都可能是一人或者是传承下来的内容,那么魏缭,很有可能是师门传承的关系,就好比是鬼谷子的传承一样。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