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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
白天酷暑,夜里寒冬。
刘铮这才知道什么昼夜温差。白天恨不得光着膀子,晚上恨不得裹着两层被子。走了半个月,这驼队才堪堪走出戈壁滩,来到了那真正的荒漠。
一眼望去,遍地砂砾,场面十分壮观。
让人看得都不由心胸一扩,赞叹这大好河山。
然而,除了刘铮,其他人估计都没有这份心境。这半个月来,战战兢兢。群狼袭击,乌鸦袭击,还有水土不服,上吐下泻最后脱水而死的,整个三百人的驼队,刚来到这荒漠边界,就只剩下了两百个人。
竟然损失了一百人!
这简直就是地狱之行!
此时,每个人脸上,竟然都已经是麻木之色。
“休息一会儿,半个时辰后,继续前行!”
热合曼大声道。
众人无声坐地休息。
“要过这荒漠,仍需半月时间!诸位定要牢记,若遇风沙,不可莽撞,万不可躲避沙丘之后!最佳是将骆驼牵至迎风向,躲在骆驼身后!”
赫尔曼在休息的时候,还不忘给大家普及知识。
这些人,也不知道记下没,只有木然点头。
狼群袭扰那天,损失了不少骆驼,这给让驼队的情况雪上加霜。要知道,骆驼这种东西,在荒漠上,几乎是无敌的,但唯一的天敌,便是狼!狼在捕杀骆驼的时候,是成群狩猎,几只在前面跟骆驼周旋,另外一只就在后面伺机而动。其猎杀方式就是趁其不备,用狼爪抓住骆驼肛处,然后把大肠勾住,骆驼一痛,就往前跑,肠子就被拉出来了,场面相当残忍。
还好那天狼群退去比较早,不然的话,这驼队怕是要重新回到银州,重整队伍了。
本来一百头骆驼的驼队,此时也只剩下了七十只。
看着热合曼,陷入沉思。
刘铮还是忍不住了,缓缓走过来,坐在热合曼的身边。
经过秦长风的勇猛追狼王,热合曼对几个人的态度也变了,看着刘铮哈哈笑道:“刘公子,喝口酒吧!”
说着就把自己的酒袋给递了过来。
刘铮呵呵一笑,喝了一口,似不经意道:“热合曼大人,若入荒漠,更仗骆驼,怕那狼群,再来袭扰,定全军覆没啊!”
热合曼大惊,骇然看来。
这刘公子,竟然知道自己心中所想?没错!和戈壁滩不同,骆驼还只是运输工具,等真正走进荒漠,这骆驼,可都是众人保命的东西!在沙漠中,人们喝的水,可都在骆驼身上。如果遇到风沙,也只能骆驼能扛得住。
如果这个时候,狼群再来袭击,骆驼根本难以抵挡,若骆驼一死,这群人,也就真的玩完了!
刘铮笑道:“热合曼大人,可以说说吗?”
热合曼脸上闪过迟疑之色,犹豫片晌才愤然道:“定是那三王子所为,不瞒公子!近日楼兰国王新丧,王国无主,时局混乱!楼兰太子被刺杀,几个王子争权夺位,这次,我是携在龙炎为质七王子回楼兰的!”
刘铮听得愕然,旋即越是听得乐了出来。
自己这龙炎王朝的局势,还没整明白呢。这就参与到这楼兰王国的争权夺位之中了吗?仔细想想,热合曼的队伍中,确都是些精兵良将,依稀中,刘铮记得确实有一个小年轻,受到了这些人的保护。
热合曼对刘铮也产生了信任,便开始娓娓道来。
原来这楼兰王国,每次王权更迭,都是一场血与铁的较量。国王王子众多,势力纷杂。此次老国王故去,王国便又陷入争权夺位的混乱之中。太子被杀之后,本来按照嫡庶顺序,七王子应该上位。但掌控军权的三王子,此时控制楼兰都城,怎肯轻易让权,只等择日登基!
这楼老古国,历史一直有记载。
刘铮印象中,位于罗布泊西部,也就是穿越过这一片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后,便是直抵楼兰了。楼兰在古代的丝绸之路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前世的楼兰古国不同,这一世的楼兰,比以前的楼兰,强大很多。在《汉书》中记载,楼兰只有一万四千的人口,《汉书》如此记载楼兰,”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分国。国出玉,多葭苇(芦苇)、枝柳(红柳)、胡桐家胡杨、白草(芨芨)。民随畜牧,逐水草。有驴马,多骆驼。能作兵,与婼羌同。”
也就是说,这前世的楼兰,只有罗布泊出去,到孔雀河之间的那段距离,应该隶属后世的巴音郭楞州。
但是这一世的楼兰,却比前世要强大很多,疆域更加辽阔,人口也不少。当然,再不少,也不能跟龙炎王朝比,整个楼兰王朝的人口,大概在五十万左右……都不如刘铮治下银阳的总人口多。
但因楼兰王朝四通八达,占据古道,导致这里奴隶交易市场十分繁华。所以楼兰的居住人口可达百万,军力还是很强盛的。
但不能否认的是,楼兰的这个位置,很重要很重要。
绝对是丝绸之旅的一大中枢战,如果刘铮想要真正开辟丝绸之路,楼兰就必须要拿下!只有拿下楼兰,他才可能把自己的东西,给卖到国外去。
他沉吟片刻,问道:“那热合曼大人以为……”
热合曼是个耿直汉子,怒道:“七王子,必须要回楼兰继承王位,方可服众!我热合曼当拼死护卫!”
刘铮唏嘘不已,心想那驱狼人,此时不知还在哪里虎视眈眈,你拼死又能如何?
必须要想个办法!
但是,刘铮环顾四周,看到这群没有斗志的人们,心里也是涌起一阵绝望。
已经走到一半路程,莫非返回银州寻求救兵?那样谁都... -->>
半个月。
白天酷暑,夜里寒冬。
刘铮这才知道什么昼夜温差。白天恨不得光着膀子,晚上恨不得裹着两层被子。走了半个月,这驼队才堪堪走出戈壁滩,来到了那真正的荒漠。
一眼望去,遍地砂砾,场面十分壮观。
让人看得都不由心胸一扩,赞叹这大好河山。
然而,除了刘铮,其他人估计都没有这份心境。这半个月来,战战兢兢。群狼袭击,乌鸦袭击,还有水土不服,上吐下泻最后脱水而死的,整个三百人的驼队,刚来到这荒漠边界,就只剩下了两百个人。
竟然损失了一百人!
这简直就是地狱之行!
此时,每个人脸上,竟然都已经是麻木之色。
“休息一会儿,半个时辰后,继续前行!”
热合曼大声道。
众人无声坐地休息。
“要过这荒漠,仍需半月时间!诸位定要牢记,若遇风沙,不可莽撞,万不可躲避沙丘之后!最佳是将骆驼牵至迎风向,躲在骆驼身后!”
赫尔曼在休息的时候,还不忘给大家普及知识。
这些人,也不知道记下没,只有木然点头。
狼群袭扰那天,损失了不少骆驼,这给让驼队的情况雪上加霜。要知道,骆驼这种东西,在荒漠上,几乎是无敌的,但唯一的天敌,便是狼!狼在捕杀骆驼的时候,是成群狩猎,几只在前面跟骆驼周旋,另外一只就在后面伺机而动。其猎杀方式就是趁其不备,用狼爪抓住骆驼肛处,然后把大肠勾住,骆驼一痛,就往前跑,肠子就被拉出来了,场面相当残忍。
还好那天狼群退去比较早,不然的话,这驼队怕是要重新回到银州,重整队伍了。
本来一百头骆驼的驼队,此时也只剩下了七十只。
看着热合曼,陷入沉思。
刘铮还是忍不住了,缓缓走过来,坐在热合曼的身边。
经过秦长风的勇猛追狼王,热合曼对几个人的态度也变了,看着刘铮哈哈笑道:“刘公子,喝口酒吧!”
说着就把自己的酒袋给递了过来。
刘铮呵呵一笑,喝了一口,似不经意道:“热合曼大人,若入荒漠,更仗骆驼,怕那狼群,再来袭扰,定全军覆没啊!”
热合曼大惊,骇然看来。
这刘公子,竟然知道自己心中所想?没错!和戈壁滩不同,骆驼还只是运输工具,等真正走进荒漠,这骆驼,可都是众人保命的东西!在沙漠中,人们喝的水,可都在骆驼身上。如果遇到风沙,也只能骆驼能扛得住。
如果这个时候,狼群再来袭击,骆驼根本难以抵挡,若骆驼一死,这群人,也就真的玩完了!
刘铮笑道:“热合曼大人,可以说说吗?”
热合曼脸上闪过迟疑之色,犹豫片晌才愤然道:“定是那三王子所为,不瞒公子!近日楼兰国王新丧,王国无主,时局混乱!楼兰太子被刺杀,几个王子争权夺位,这次,我是携在龙炎为质七王子回楼兰的!”
刘铮听得愕然,旋即越是听得乐了出来。
自己这龙炎王朝的局势,还没整明白呢。这就参与到这楼兰王国的争权夺位之中了吗?仔细想想,热合曼的队伍中,确都是些精兵良将,依稀中,刘铮记得确实有一个小年轻,受到了这些人的保护。
热合曼对刘铮也产生了信任,便开始娓娓道来。
原来这楼兰王国,每次王权更迭,都是一场血与铁的较量。国王王子众多,势力纷杂。此次老国王故去,王国便又陷入争权夺位的混乱之中。太子被杀之后,本来按照嫡庶顺序,七王子应该上位。但掌控军权的三王子,此时控制楼兰都城,怎肯轻易让权,只等择日登基!
这楼老古国,历史一直有记载。
刘铮印象中,位于罗布泊西部,也就是穿越过这一片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后,便是直抵楼兰了。楼兰在古代的丝绸之路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前世的楼兰古国不同,这一世的楼兰,比以前的楼兰,强大很多。在《汉书》中记载,楼兰只有一万四千的人口,《汉书》如此记载楼兰,”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分国。国出玉,多葭苇(芦苇)、枝柳(红柳)、胡桐家胡杨、白草(芨芨)。民随畜牧,逐水草。有驴马,多骆驼。能作兵,与婼羌同。”
也就是说,这前世的楼兰,只有罗布泊出去,到孔雀河之间的那段距离,应该隶属后世的巴音郭楞州。
但是这一世的楼兰,却比前世要强大很多,疆域更加辽阔,人口也不少。当然,再不少,也不能跟龙炎王朝比,整个楼兰王朝的人口,大概在五十万左右……都不如刘铮治下银阳的总人口多。
但因楼兰王朝四通八达,占据古道,导致这里奴隶交易市场十分繁华。所以楼兰的居住人口可达百万,军力还是很强盛的。
但不能否认的是,楼兰的这个位置,很重要很重要。
绝对是丝绸之旅的一大中枢战,如果刘铮想要真正开辟丝绸之路,楼兰就必须要拿下!只有拿下楼兰,他才可能把自己的东西,给卖到国外去。
他沉吟片刻,问道:“那热合曼大人以为……”
热合曼是个耿直汉子,怒道:“七王子,必须要回楼兰继承王位,方可服众!我热合曼当拼死护卫!”
刘铮唏嘘不已,心想那驱狼人,此时不知还在哪里虎视眈眈,你拼死又能如何?
必须要想个办法!
但是,刘铮环顾四周,看到这群没有斗志的人们,心里也是涌起一阵绝望。
已经走到一半路程,莫非返回银州寻求救兵?那样谁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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