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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宿那家的女主人多学了几个简单的样式,虽然不熟练,但是好歹头发也不这么单一了。
赤赢看她收拾完,便带着她下楼去吃饭。客栈的饭菜很简单,腌菜、窝窝头加一碗糠粥,没有半点荤腥,更没有别的粗粮细粮。顾熙月已经习惯了,虽然不可口,但只要是食物,她都会吃。已经没有了挑食的资本,又何必去挑食呢?矫情起来,给谁看?
赤赢默默的低头喝着糠粥,把她的情绪不动声色的看在眼中。
吃过早饭,赤赢说要带她去逛小镇。顾熙月欢天喜地就要出门,赤赢拦了她,伸手递给她一个布质的钱袋。
顾熙月一愣,没接。
赤赢又把手里的钱袋往她眼前伸了伸,示意她拿着。
顾熙月迷茫:“是要给我?”
赤赢点头:“对。”
“为什么?”顾熙月发懵。
赤赢道:“喜欢什么就买一些。”
顾熙月伸手接了过来,掂量了一下,大约有二两重,都是碎银子。这些银子,对普通百姓人家来说,算是一笔巨款,省点用,可够一家五口用上半年。
她狐疑的看了赤赢一眼,不安地问:“你不会是把所有银钱都给我了吧?”
赤赢本已经转身要出门,听她一问,又转过身,忍不住笑道:“那倒不至于。”他的话顿了顿,似乎想起什么,又笑道:“如果你愿意,日后的银钱都交给你。”
顾熙月立即摇头,连连摆手:“我不要,我不要,你自己收着吧。”
赤赢略微有些失望,点了头,转身出门。顾熙月拎着赤赢给的钱袋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他身后,笑得见牙不见眼,可要知道她有多久都没见过一个铜板了!
白天的小镇比晚上热闹些,除了那些小竹楼商号开了门之外,大道两边摆了各式各样的摊子。摊子都不大,大都是些米粮之类的农产品,还有鸡蛋、鸟蛋,也有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这些猎物大都是活的,赤赢解释说,山里出来一趟,路太远,死掉的猎物容易变质腐烂,一般都在家里做成咸肉干,很少拿出来卖。
除了这些之外,也有一两家是买女儿胭脂水粉之类的,质地很差,价钱却不便宜,据说都是从马帮商人从远地方运过来的。顾熙月看来看去,唯独觉得一根银簪做工还算精致。这个银簪分量不大,三四钱重,镂空的,尾端雕了一朵兰花。如果放在过去在顾家时,这样的簪子打赏下人都不算是好的,不过在这里,一经对比,这根簪子倒像是最好的。
顾熙月看了看,又摸了摸赤赢给的钱袋,最后就把簪子又放了回去,转身去了另一小摊子。
赤赢想开口说些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
另一个摊子有琉璃珠在卖。琉璃珠是舶来品,比较稀少罕见。以前在顾家时,顾熙月有许多,其中不乏有透明的、花纹的、五颜六色的、流光溢彩各式各样的。琉璃珠一直都是顾熙月很喜欢的,这个摊子上的琉璃珠虽然质地一般,却有一颗圆如黑葡萄的纯黑色琉璃珠,珠光发亮,色泽黑纯,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顾熙月的眼球。
这颗亮黝黝的黑色琉璃珠,像极了赤赢的眼睛。
顾熙月爱不释手,捻起来转过头去问赤赢:“漂亮吗?”
赤赢没预料到她突然回头,惊了一下,左手快速地往身后藏,面上还装作若无其事的道:“漂亮。”
顾熙月:“……”
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的眼睛根本就没看向她手中的琉璃珠,而是刻意躲闪着她。
☆、第17章“定情”信物
顾熙月清咳了一声,试图把赤赢的注意力吸引回来:“赤赢,我说的是这颗琉璃珠!”
赤赢收回视线,看向她,极不自然的点头:“那也漂亮。”
顾熙月狐疑,觉得今天的赤赢怪怪的,可是他又是满脸胡子,掩藏了他的表情,她也看不出什么。
跟小摊老板砍了半天价,顾熙月以一个很合理的价格买下了那颗黑色琉璃珠。她打开钱袋付了银子,又小心翼翼的把它装进了老板送的小布袋里,封了袋口,这才心满意足要换地方去看下一个摊子。
赤赢不懂琉璃珠的好,看见顾熙月这么喜欢,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认为她可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镇子真的很小,只逛了一小会儿,两个人把店铺小摊子全部逛完了。
不得不说,顾熙月有点失望。她原本是打算跟赤赢谈谈,表示自己想留在这个小镇子上谋生的。可是现在看来,这里还真没有什么她能谋生的地方。店铺商号一般都是自家人,就算雇佣伙计,也是雇佣男子,没有雇佣女子的。在这个镇子上,顾熙月除了女红能派上点用场,琴棋书画还真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这里的人大都是勉强糊口,谁还有余钱追求那些不顶饭吃的玩意?
这个时候,顾熙月悲哀的发现,她……离不开赤赢,甚至说她是完全在依凭赤赢活着的。从头到尾,都不是赤赢离不开她,而是她离不开赤赢,她离开赤赢根本就无法生存。别说吃饭、穿衣、住宿等问题,就是走路都是大难题。她可不认为,就凭她的两根小细腿,能爬越千山万里,找到一个合适她生存的栖息地。
逛了小镇,越发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顾熙月十分的失落。她的情绪变化的太明显,根本掩饰不住,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精气神。
她不由的连连叹气,赤赢十分担心,以为她是走累了,便牵着她去了镇子上唯一的面摊。赤赢要了两碗牛肉面,大块大块的牛肉切得很厚,整齐的摆在面上,虽然看起来粗糙,却是碗大面足,十分顶饿。
顾熙月吃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
赤赢担忧的询问她:“哪里不舒服吗?”
顾熙月摇摇头,勉强对着他扯出个笑容:“太多了,吃不下。”
“哦,你慢慢吃,不急的,逛街很累,你别饿着,会伤胃的。”赤赢听她说完就放心了,又闷头去吃自己的面。他大概是为了照顾顾熙月,每一次跟她单独讲话,都是使用他并不熟练的汉话。其实,顾熙月现在的夷话水平已经很厉害了,虽然不怎么会写,但一般日常用语的听说都已经不成问题了。
她很感激赤赢的贴心,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沮丧。他那么好,总是无声的为她做这做那的,可是她从来都没能为他做些什么。她,真的好没用。
她想,如果有机会,她应该送赤赢一个礼物,表示自己的感谢。
想到这里,顾熙月把她那个装了那颗黑色琉璃珠的小布袋掏了出来,递给了赤赢:“这个,送给你。”
“为什么?”赤赢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不解的问。
“因为它跟你的眼睛很像,明亮又黝黑,很漂亮。”
赤赢似乎有些害羞,身体略僵,迟疑些许,伸出双手,从顾熙月手中接过那个布袋,低下头,很小声道:“谢谢。”
顾熙月莞尔一笑,他……这是害羞了。哎呀,他害羞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他一个满脸胡子的大男人,害起羞来,竟然跟她五岁的弟弟一模一样,她都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头了,好在理智还在,她忍住了。
其实,买这颗琉璃珠的银子是赤赢的,算不得她送给赤赢的礼物,也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没想到他这么高兴,反而让她心里充满的了愧疚感,想着下回定要送他一个更好的。
可是,什么是更好的呢?赤赢又喜欢什么呢?
她正想的出神,只觉得发髻一动,赤赢不知什么时候起身,迅速的往她的发髻上插了什么,又迅速的坐了回去,继续拿起筷子,低头吃面。
借宿那家的女主人多学了几个简单的样式,虽然不熟练,但是好歹头发也不这么单一了。
赤赢看她收拾完,便带着她下楼去吃饭。客栈的饭菜很简单,腌菜、窝窝头加一碗糠粥,没有半点荤腥,更没有别的粗粮细粮。顾熙月已经习惯了,虽然不可口,但只要是食物,她都会吃。已经没有了挑食的资本,又何必去挑食呢?矫情起来,给谁看?
赤赢默默的低头喝着糠粥,把她的情绪不动声色的看在眼中。
吃过早饭,赤赢说要带她去逛小镇。顾熙月欢天喜地就要出门,赤赢拦了她,伸手递给她一个布质的钱袋。
顾熙月一愣,没接。
赤赢又把手里的钱袋往她眼前伸了伸,示意她拿着。
顾熙月迷茫:“是要给我?”
赤赢点头:“对。”
“为什么?”顾熙月发懵。
赤赢道:“喜欢什么就买一些。”
顾熙月伸手接了过来,掂量了一下,大约有二两重,都是碎银子。这些银子,对普通百姓人家来说,算是一笔巨款,省点用,可够一家五口用上半年。
她狐疑的看了赤赢一眼,不安地问:“你不会是把所有银钱都给我了吧?”
赤赢本已经转身要出门,听她一问,又转过身,忍不住笑道:“那倒不至于。”他的话顿了顿,似乎想起什么,又笑道:“如果你愿意,日后的银钱都交给你。”
顾熙月立即摇头,连连摆手:“我不要,我不要,你自己收着吧。”
赤赢略微有些失望,点了头,转身出门。顾熙月拎着赤赢给的钱袋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他身后,笑得见牙不见眼,可要知道她有多久都没见过一个铜板了!
白天的小镇比晚上热闹些,除了那些小竹楼商号开了门之外,大道两边摆了各式各样的摊子。摊子都不大,大都是些米粮之类的农产品,还有鸡蛋、鸟蛋,也有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这些猎物大都是活的,赤赢解释说,山里出来一趟,路太远,死掉的猎物容易变质腐烂,一般都在家里做成咸肉干,很少拿出来卖。
除了这些之外,也有一两家是买女儿胭脂水粉之类的,质地很差,价钱却不便宜,据说都是从马帮商人从远地方运过来的。顾熙月看来看去,唯独觉得一根银簪做工还算精致。这个银簪分量不大,三四钱重,镂空的,尾端雕了一朵兰花。如果放在过去在顾家时,这样的簪子打赏下人都不算是好的,不过在这里,一经对比,这根簪子倒像是最好的。
顾熙月看了看,又摸了摸赤赢给的钱袋,最后就把簪子又放了回去,转身去了另一小摊子。
赤赢想开口说些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
另一个摊子有琉璃珠在卖。琉璃珠是舶来品,比较稀少罕见。以前在顾家时,顾熙月有许多,其中不乏有透明的、花纹的、五颜六色的、流光溢彩各式各样的。琉璃珠一直都是顾熙月很喜欢的,这个摊子上的琉璃珠虽然质地一般,却有一颗圆如黑葡萄的纯黑色琉璃珠,珠光发亮,色泽黑纯,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顾熙月的眼球。
这颗亮黝黝的黑色琉璃珠,像极了赤赢的眼睛。
顾熙月爱不释手,捻起来转过头去问赤赢:“漂亮吗?”
赤赢没预料到她突然回头,惊了一下,左手快速地往身后藏,面上还装作若无其事的道:“漂亮。”
顾熙月:“……”
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的眼睛根本就没看向她手中的琉璃珠,而是刻意躲闪着她。
☆、第17章“定情”信物
顾熙月清咳了一声,试图把赤赢的注意力吸引回来:“赤赢,我说的是这颗琉璃珠!”
赤赢收回视线,看向她,极不自然的点头:“那也漂亮。”
顾熙月狐疑,觉得今天的赤赢怪怪的,可是他又是满脸胡子,掩藏了他的表情,她也看不出什么。
跟小摊老板砍了半天价,顾熙月以一个很合理的价格买下了那颗黑色琉璃珠。她打开钱袋付了银子,又小心翼翼的把它装进了老板送的小布袋里,封了袋口,这才心满意足要换地方去看下一个摊子。
赤赢不懂琉璃珠的好,看见顾熙月这么喜欢,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认为她可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镇子真的很小,只逛了一小会儿,两个人把店铺小摊子全部逛完了。
不得不说,顾熙月有点失望。她原本是打算跟赤赢谈谈,表示自己想留在这个小镇子上谋生的。可是现在看来,这里还真没有什么她能谋生的地方。店铺商号一般都是自家人,就算雇佣伙计,也是雇佣男子,没有雇佣女子的。在这个镇子上,顾熙月除了女红能派上点用场,琴棋书画还真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这里的人大都是勉强糊口,谁还有余钱追求那些不顶饭吃的玩意?
这个时候,顾熙月悲哀的发现,她……离不开赤赢,甚至说她是完全在依凭赤赢活着的。从头到尾,都不是赤赢离不开她,而是她离不开赤赢,她离开赤赢根本就无法生存。别说吃饭、穿衣、住宿等问题,就是走路都是大难题。她可不认为,就凭她的两根小细腿,能爬越千山万里,找到一个合适她生存的栖息地。
逛了小镇,越发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顾熙月十分的失落。她的情绪变化的太明显,根本掩饰不住,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精气神。
她不由的连连叹气,赤赢十分担心,以为她是走累了,便牵着她去了镇子上唯一的面摊。赤赢要了两碗牛肉面,大块大块的牛肉切得很厚,整齐的摆在面上,虽然看起来粗糙,却是碗大面足,十分顶饿。
顾熙月吃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
赤赢担忧的询问她:“哪里不舒服吗?”
顾熙月摇摇头,勉强对着他扯出个笑容:“太多了,吃不下。”
“哦,你慢慢吃,不急的,逛街很累,你别饿着,会伤胃的。”赤赢听她说完就放心了,又闷头去吃自己的面。他大概是为了照顾顾熙月,每一次跟她单独讲话,都是使用他并不熟练的汉话。其实,顾熙月现在的夷话水平已经很厉害了,虽然不怎么会写,但一般日常用语的听说都已经不成问题了。
她很感激赤赢的贴心,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沮丧。他那么好,总是无声的为她做这做那的,可是她从来都没能为他做些什么。她,真的好没用。
她想,如果有机会,她应该送赤赢一个礼物,表示自己的感谢。
想到这里,顾熙月把她那个装了那颗黑色琉璃珠的小布袋掏了出来,递给了赤赢:“这个,送给你。”
“为什么?”赤赢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不解的问。
“因为它跟你的眼睛很像,明亮又黝黑,很漂亮。”
赤赢似乎有些害羞,身体略僵,迟疑些许,伸出双手,从顾熙月手中接过那个布袋,低下头,很小声道:“谢谢。”
顾熙月莞尔一笑,他……这是害羞了。哎呀,他害羞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他一个满脸胡子的大男人,害起羞来,竟然跟她五岁的弟弟一模一样,她都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头了,好在理智还在,她忍住了。
其实,买这颗琉璃珠的银子是赤赢的,算不得她送给赤赢的礼物,也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没想到他这么高兴,反而让她心里充满的了愧疚感,想着下回定要送他一个更好的。
可是,什么是更好的呢?赤赢又喜欢什么呢?
她正想的出神,只觉得发髻一动,赤赢不知什么时候起身,迅速的往她的发髻上插了什么,又迅速的坐了回去,继续拿起筷子,低头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