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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陆轩跟她夫君韩卓达那么像,如果陆轩不是她儿子,天底下哪有长得那么像的人?
“干娘……”
陆轩看到林曼蓝眼中的失望,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干娘希望你不要和长公主牵扯太多,干娘是为了你好,你不要生干娘的气……”
林曼蓝看着陆轩,不知道如何表达她的心情。
“干娘,您……”
“你走吧,以后你的事干娘也不想管太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干娘也不能陪你一辈子。”
是啊,就算陆轩是她的儿子她又能改变些什么呢?
“干娘,因为孩儿不是您的亲儿子,您这是赶孩儿走了,您不要孩儿了是么?”
陆轩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林曼蓝的话明显是不想认他做干儿子了。
“干娘不是这个意思……”
“干娘,这滴血认亲的说法并不科学……干娘,这血有动静了?”
陆轩说着将杯子端起,才发现杯中的血液开始慢慢扩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逐渐混合,水的颜色也成了淡红色!
“什么?我看看!”
林曼蓝上前,果然见到杯中原本还不相干的两滴血竟然同时往中间慢慢扩散。
这是怎么回事?
“轩儿,你刚才摇动了杯中的水?”
林曼蓝疑惑地看着陆轩,他端起水杯的时候血液就迅速散开了,事情太蹊跷了。
“没有啊,孩子就是端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道就是这瞬间它们就动了?”
陆轩表示很无辜,但林曼蓝说的也不无可能,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见,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此事先不急,有空干娘去问问大夫,或者有机会咱们再测试一番,今日干娘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先回去吧!”
林曼蓝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发现那两滴血融合的速度竟然越来越快。
“好的,孩儿听干娘的!那孩儿就先告辞了,我和公主过几天再来看干娘!”
陆轩说完之后也不等林曼蓝再说君御晓什么,便行礼离开了。
而林曼蓝在书房一直等到那两滴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才面色凝重地放下茶杯,心事重重地离开书房。
——
金北煊按照吩咐去炎城找它娘亲和妹妹,可这一路上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它一样,但它却又找不到那人的影踪,就连它使用转移**都没能摆脱身后跟着的尾巴,这让小老虎有点小郁闷。
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被人盯梢还甩不掉的情况,这简直就是它虎生的一大败笔!
于是它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然后猛地回头;一会儿上树,一会儿腾空,然后猛地下看;一会儿爬坡,一会儿钻狗洞,然后猛地朝后看……
可折腾了不少法子,却都没有看到身后有人,就连一只迷路的小兔子都没有瞧见,真是气死虎也!
“后面的人听着,有本事出来跟小爷单挑,咱们干干脆脆地打一架,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金北煊实在受不了了,它觉得再这样下去,它肯定会疯掉的!
小老虎双手叉腰,瞪大虎目,金黄头发全部直立,做足气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
嘎嘎!
四周一片寂静,两只乌鸦嘎嘎两声从头顶飞过,金北煊额头掉下三根黑线,若是它会弹指神功,一定将那该死的乌鸦打下来烤了吃肉!
“你不出来是不是?信不信小爷抓到你之后将你抽筋拔骨,炖个三天三夜,将骨头渣晒干烧了,将肉汤拿去喂狗!”
金北煊敞开嗓门儿,确定方圆五里的所有活物包括地上的蚂蚁和洞里的老鼠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啊啊……啊啊……”
尖利刺耳略微有些熟悉的哭声从西北方向传来,金北煊小身板儿一闪就找到了哭源。
“原来是你这个臭冬瓜!”
某只小老虎飞起一脚直接将丸丸踢飞,丸丸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儿,根本停不下来!
“啊啊……啊啊……疼……疼……”
丸丸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起身来,火红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头上唯一一跟头发打了个结,身上弄得全都是泥灰不说,还有个小脚印,可怜兮兮小心翼翼地看着暴力小老虎。
刚刚金懋虎可是卯足了劲,它浑身都要散架了,呜呜……
“你还知道疼?你这家伙不好好藏在爹爹府上,跟着小爷想干嘛?”
金北煊走近丸丸,用小脚嫌弃地踢了踢丸丸脏兮兮的身子。
“吃吃……”
丸丸在原地跳跳的,眼中的可怜变成了兴奋。
“吃?你个小怪物该不是想吃了小爷我?你有那么大本事吗?再说了,小爷谅你也没长那胆儿!”
金北煊承认,丸丸能跟上它的确有些本事,但要想吃了它,那还没那能耐。
“不吃你……吃火……火!”
你这样儿俺还不稀罕呢!
“火?你早说啊,小爷带你去找个火种,随便放一片林子,够你吃个肚满肠圆的!”
它差点儿忘了,丸丸这小变态根本不吃人间食物,而是吃火,那多简单,还挺好养的。
“不吃……那个……”
丸丸火红的眼睛变得暗红,红色的嘴巴微抿,好似很不开森。
“嘿!你这小冬瓜还挑?你别给脸不要脸啊!小爷可不会走哪儿都带着油灯,更何况油灯那油还要钱呢!小爷我没钱,爹爹教过我,不能去偷人家的,所以咯,你还挑啥挑?不吃直接饿死,省了小爷的心!”
金北煊见丸丸一副傲娇的模样,直接提起它的独辫儿,在空中使劲儿荡了好几荡,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威胁。
这家伙连吃个火都挑三拣四的,真该好好教育教育!
“啊啊……晕……晕……”
丸丸蹬着两条小短腿,直接被晃蒙圈了。
“晕就对了,你说说你要吃什么火?”
金北煊用一只小爪子戳戳丸丸的肚皮,之后嫌弃地抖了抖爪子上沾染的灰尘。
“火……核……晕晕……”
“火核?什么东西?”
金北煊第一次听这个说法,不知道火核是什么东西,揪着它的独辫又晃了晃。
“火核……火……核……核……”
丸丸被那一晃,小嘴里说着火核便彻底晕了过去。
“喂!喂!你个小冬瓜,等小爷找到娘亲再跟你算账!”
——
揽月城一处偏僻的民宅。
“大皇兄!大皇兄!”
咚咚咚!
咚咚咚!
隆芙清和隆泽二人并没有离开揽月城,这几日隆芙清见隆泽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他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还是他在谋划什么。
这让她计划已久的勾引计划都不能实施,因为隆泽根本就不让她靠近,她每晚都坚持着不睡,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本以为隆泽晚上没有回来,可早上她起来的时候,隆泽正好给她打个招呼就出门。
事情过于蹊跷,她准备今天到隆泽的屋里去瞧瞧,或者直接睡在隆泽的床上,这样的话无论他多晚回来,她都能知道,而且说不定那时二人**就成了好事。
她敲门没人应,见门锁着,便从窗户那里跳了进去。
虽然是白天,可这个屋子隐蔽在许多树木下,光线十分昏暗,她悄悄将窗户关上却并不打算点灯,而是从口中吐出一颗细小的珠子。
那珠子刚吐出来时就像一颗小花生,没有丝毫光亮,隆芙清在黑暗中用手将那小花生似的珠子一阵揉捏,珠子便逐渐露出夺目的光华,几乎将整间屋子照得明亮不已,好似比夜明珠还有闪耀。
这珠子名为月光神珠,据说凡间仅有一颗,它是从月神娘娘的耳环上遗落下的。
在隆芙清十岁那年,她的父皇隆光不知用什么方法从嵇岛使者手上得到了这颗月光神珠,并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但月光神珠的光华太甚,就算用黑布都包裹不住它的光,因而很容易招惹贼人惦记,更何况隆芙清远嫁揽月王朝,将月光神珠带在身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她来揽月王朝之前便苦心研究了一种可以遮住其光华的方法,那便是利用人眼中的黑色眼球来装月光神珠,并且将其藏于舌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当她欲和男人行欢之时,便将月光神珠悄然取出,提前藏于腰带之内,她的每根腰带都是特制的,而且是从隆国带来的,上面有小机关,除了她和绣娘,就连清羽女卫都不知情,不过那个绣娘如今已没在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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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陆轩跟她夫君韩卓达那么像,如果陆轩不是她儿子,天底下哪有长得那么像的人?
“干娘……”
陆轩看到林曼蓝眼中的失望,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干娘希望你不要和长公主牵扯太多,干娘是为了你好,你不要生干娘的气……”
林曼蓝看着陆轩,不知道如何表达她的心情。
“干娘,您……”
“你走吧,以后你的事干娘也不想管太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干娘也不能陪你一辈子。”
是啊,就算陆轩是她的儿子她又能改变些什么呢?
“干娘,因为孩儿不是您的亲儿子,您这是赶孩儿走了,您不要孩儿了是么?”
陆轩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林曼蓝的话明显是不想认他做干儿子了。
“干娘不是这个意思……”
“干娘,这滴血认亲的说法并不科学……干娘,这血有动静了?”
陆轩说着将杯子端起,才发现杯中的血液开始慢慢扩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逐渐混合,水的颜色也成了淡红色!
“什么?我看看!”
林曼蓝上前,果然见到杯中原本还不相干的两滴血竟然同时往中间慢慢扩散。
这是怎么回事?
“轩儿,你刚才摇动了杯中的水?”
林曼蓝疑惑地看着陆轩,他端起水杯的时候血液就迅速散开了,事情太蹊跷了。
“没有啊,孩子就是端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道就是这瞬间它们就动了?”
陆轩表示很无辜,但林曼蓝说的也不无可能,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见,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此事先不急,有空干娘去问问大夫,或者有机会咱们再测试一番,今日干娘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先回去吧!”
林曼蓝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发现那两滴血融合的速度竟然越来越快。
“好的,孩儿听干娘的!那孩儿就先告辞了,我和公主过几天再来看干娘!”
陆轩说完之后也不等林曼蓝再说君御晓什么,便行礼离开了。
而林曼蓝在书房一直等到那两滴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才面色凝重地放下茶杯,心事重重地离开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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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北煊按照吩咐去炎城找它娘亲和妹妹,可这一路上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它一样,但它却又找不到那人的影踪,就连它使用转移**都没能摆脱身后跟着的尾巴,这让小老虎有点小郁闷。
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被人盯梢还甩不掉的情况,这简直就是它虎生的一大败笔!
于是它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然后猛地回头;一会儿上树,一会儿腾空,然后猛地下看;一会儿爬坡,一会儿钻狗洞,然后猛地朝后看……
可折腾了不少法子,却都没有看到身后有人,就连一只迷路的小兔子都没有瞧见,真是气死虎也!
“后面的人听着,有本事出来跟小爷单挑,咱们干干脆脆地打一架,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金北煊实在受不了了,它觉得再这样下去,它肯定会疯掉的!
小老虎双手叉腰,瞪大虎目,金黄头发全部直立,做足气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
嘎嘎!
四周一片寂静,两只乌鸦嘎嘎两声从头顶飞过,金北煊额头掉下三根黑线,若是它会弹指神功,一定将那该死的乌鸦打下来烤了吃肉!
“你不出来是不是?信不信小爷抓到你之后将你抽筋拔骨,炖个三天三夜,将骨头渣晒干烧了,将肉汤拿去喂狗!”
金北煊敞开嗓门儿,确定方圆五里的所有活物包括地上的蚂蚁和洞里的老鼠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啊啊……啊啊……”
尖利刺耳略微有些熟悉的哭声从西北方向传来,金北煊小身板儿一闪就找到了哭源。
“原来是你这个臭冬瓜!”
某只小老虎飞起一脚直接将丸丸踢飞,丸丸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儿,根本停不下来!
“啊啊……啊啊……疼……疼……”
丸丸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起身来,火红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头上唯一一跟头发打了个结,身上弄得全都是泥灰不说,还有个小脚印,可怜兮兮小心翼翼地看着暴力小老虎。
刚刚金懋虎可是卯足了劲,它浑身都要散架了,呜呜……
“你还知道疼?你这家伙不好好藏在爹爹府上,跟着小爷想干嘛?”
金北煊走近丸丸,用小脚嫌弃地踢了踢丸丸脏兮兮的身子。
“吃吃……”
丸丸在原地跳跳的,眼中的可怜变成了兴奋。
“吃?你个小怪物该不是想吃了小爷我?你有那么大本事吗?再说了,小爷谅你也没长那胆儿!”
金北煊承认,丸丸能跟上它的确有些本事,但要想吃了它,那还没那能耐。
“不吃你……吃火……火!”
你这样儿俺还不稀罕呢!
“火?你早说啊,小爷带你去找个火种,随便放一片林子,够你吃个肚满肠圆的!”
它差点儿忘了,丸丸这小变态根本不吃人间食物,而是吃火,那多简单,还挺好养的。
“不吃……那个……”
丸丸火红的眼睛变得暗红,红色的嘴巴微抿,好似很不开森。
“嘿!你这小冬瓜还挑?你别给脸不要脸啊!小爷可不会走哪儿都带着油灯,更何况油灯那油还要钱呢!小爷我没钱,爹爹教过我,不能去偷人家的,所以咯,你还挑啥挑?不吃直接饿死,省了小爷的心!”
金北煊见丸丸一副傲娇的模样,直接提起它的独辫儿,在空中使劲儿荡了好几荡,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威胁。
这家伙连吃个火都挑三拣四的,真该好好教育教育!
“啊啊……晕……晕……”
丸丸蹬着两条小短腿,直接被晃蒙圈了。
“晕就对了,你说说你要吃什么火?”
金北煊用一只小爪子戳戳丸丸的肚皮,之后嫌弃地抖了抖爪子上沾染的灰尘。
“火……核……晕晕……”
“火核?什么东西?”
金北煊第一次听这个说法,不知道火核是什么东西,揪着它的独辫又晃了晃。
“火核……火……核……核……”
丸丸被那一晃,小嘴里说着火核便彻底晕了过去。
“喂!喂!你个小冬瓜,等小爷找到娘亲再跟你算账!”
——
揽月城一处偏僻的民宅。
“大皇兄!大皇兄!”
咚咚咚!
咚咚咚!
隆芙清和隆泽二人并没有离开揽月城,这几日隆芙清见隆泽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他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还是他在谋划什么。
这让她计划已久的勾引计划都不能实施,因为隆泽根本就不让她靠近,她每晚都坚持着不睡,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本以为隆泽晚上没有回来,可早上她起来的时候,隆泽正好给她打个招呼就出门。
事情过于蹊跷,她准备今天到隆泽的屋里去瞧瞧,或者直接睡在隆泽的床上,这样的话无论他多晚回来,她都能知道,而且说不定那时二人**就成了好事。
她敲门没人应,见门锁着,便从窗户那里跳了进去。
虽然是白天,可这个屋子隐蔽在许多树木下,光线十分昏暗,她悄悄将窗户关上却并不打算点灯,而是从口中吐出一颗细小的珠子。
那珠子刚吐出来时就像一颗小花生,没有丝毫光亮,隆芙清在黑暗中用手将那小花生似的珠子一阵揉捏,珠子便逐渐露出夺目的光华,几乎将整间屋子照得明亮不已,好似比夜明珠还有闪耀。
这珠子名为月光神珠,据说凡间仅有一颗,它是从月神娘娘的耳环上遗落下的。
在隆芙清十岁那年,她的父皇隆光不知用什么方法从嵇岛使者手上得到了这颗月光神珠,并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但月光神珠的光华太甚,就算用黑布都包裹不住它的光,因而很容易招惹贼人惦记,更何况隆芙清远嫁揽月王朝,将月光神珠带在身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她来揽月王朝之前便苦心研究了一种可以遮住其光华的方法,那便是利用人眼中的黑色眼球来装月光神珠,并且将其藏于舌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当她欲和男人行欢之时,便将月光神珠悄然取出,提前藏于腰带之内,她的每根腰带都是特制的,而且是从隆国带来的,上面有小机关,除了她和绣娘,就连清羽女卫都不知情,不过那个绣娘如今已没在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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